11月25日,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於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4月,生態環境部將不銹鋼廢碎料、木廢碎料等16個品種固體廢物調入《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自2019年12月31日起執行。生產鋼材的原材料—廢鋼目前也是按固體廢物管理。
那麽《關於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壹經發布,對廢鋼進口是否有影響呢?
據了解,目前國家相關部委正在組織起草新的進口廢鋼標準,以爭取相關政策,新標準中,擬將“廢鋼”改為“再生鋼鐵料”,因此多個鋼鐵行業專業機構認為該政策並不會對廢鋼進口造成影響。
並且此前有進口黃銅成功破除固體廢物屬性的先例。就在今年10月16日,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規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符合《再生黃銅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銅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標準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不屬於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
但是,要將現有的廢鋼和再生鋼鐵料的概念區分開,必須要意識到再生鋼鐵原料是原料的產品標準, 跟廢鋼在品種、質量、環保要求等方面有巨大區別,所以相關專業人士表示,可能再生鋼鐵原料的標準出臺後,其質量要求將比現有的廢鋼高很多,若按原來進口廢鋼的要求操作或將面臨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