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須符合2021濟寧市錄用公務員資格條件,參加過2021山東省錄用公務員統壹筆試。
(二)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應達到50分以上(百分制)。根據復試崗位要求,筆試成績的構成規則如下:
1.沒有專業科目考試要求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和申論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對公安專業科目考試有要求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3)報考人員所參加的考試類別和科目必須與職位明確的考試類別和科目壹致。
(四)報考人員應符合補充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5)報考人員只能報考全省1的增補職位。
(六)已被中央和地方各級機關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不得參加補錄。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即日起,報考人員可通過“燈塔-濟寧黨建”(/)“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查詢補充職位等相關信息。如需咨詢補充崗位所需專業、學歷、學位、回避、基層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請直接電話聯系招錄機關。
(二)2021年5月2日9: 00至2021年5月3日6: 00期間,報考人員登錄山東補充就業公務員報名平臺2021 (/)”
監督電話0537-2967956,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1-88597886。
第三,面試
(壹)按照面試人數與就業計劃3:1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面試人選和專業能力測試人選,並在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科目考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相同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排序。筆試各科成績相同的,壹並確定為面試人選。招聘機關負責面試前的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考生可在“燈塔-濟寧黨建”(/)“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查詢面試公告。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等多種形式,采取100分計分方式,實行考官和考生雙重抽簽。面試結果將在面試結束後以適當方式向面試人員公布。
(3)考試結束後,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將在“燈塔-濟寧黨建”(/)“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公布。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是: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40%和60%的百分制。按小數點後兩位數計算綜合得分,尾數四舍五入。
其他未盡事宜,按《濟寧市2021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公告》等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