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繼續教育的對象
根據《實施辦法》的規定,本市範圍內的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中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者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2021年。未完成信息登記的,應先完成會計人員信息登記。
會計工作具體包括:出納;審計;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收入和費用(支出)的核算;財政成果核算(政府預算執行結果);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的編制;會計監督;會計機構會計檔案的管理;其他會計工作。在單位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主管會計)和總會計師的人員,也屬於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第二,繼續教育的形式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按照《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參加任何形式的繼續教育,並取得相應學分。其中,“參加市財政局、各區財政局公布的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組織的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是本市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的主要形式。
為有效落實國家和我市防治新冠肺炎疫情的相關要求,2021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采用網上學習。會計繼續教育網絡機構名單通過上海市財政局網站公布。
為加強財政預算管理,深化政府會計改革,大力推進國有企業和非上市企業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主管財政部門可組織轄區內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集團公司開展有針對性的面授培訓。組織面授培訓,面授培訓應符合國家和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將年度培訓工作計劃報送市財政局會計處,根據本通知所附繼續教育學科指南,選派優質教師開展培訓。培訓結束後,應及時提交相關培訓總結和學員信息,由市局財會部門統壹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三、繼續教育學分及內容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繼續教育獲得的學分每年不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壹般不低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2021繼續教育主要科目包括新頒布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管理會計應用指南、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息技術、相關財務預算政策、預算績效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稅收及稅收征管政策、會計人員管理和信用建設制度。公共需求科目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思想道德、會計職業道德、經濟法律法規、宏觀經濟理論與政策、現代信息技術與互聯網知識、語言工具、文化素養知識等。繼續教育的科目指南詳見附件,課程以各培訓機構公布的課程清單為準。
第四,時間安排
2021年本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報名和學習原則上應在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2月31日完成。因故未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者,可在次年補修。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繼續教育並通過考試後15個工作日,可登錄上海市財政局網站查詢其繼續教育記錄。
動詞 (verb的縮寫)收費管理
會計繼續教育機構應當公開明示收費標準,不得亂收費。
不及物動詞工作要求
(壹)加強管理,規範服務
主管財政部門要根據實施辦法的規定,加強對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的監督管理和教學質量、服務質量的綜合評價;加強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政策宣傳,做好咨詢服務和政策解釋工作,督促各單位依法重視和支持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推動單位充分享受國家和市職工教育相關政策措施,切實保障會計專業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權益。
(二)及時準確登記繼續教育事項。
各主管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實施辦法》的要求辦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註冊,督促會計繼續教育機構及時反饋已考完試學員的相關信息,並進行嚴格審核,確保考試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繼續教育註冊。
2021上海奉賢會計繼續教育登錄入口:上海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