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舉報的形式多種多樣。可以匿名口頭舉報,也可以去指定地點舉報。無論妳通過哪種方式匿名舉報,國家都會保護妳,打擊報復妳。普通單位和個人無權去郵局查看監測數據。
報告方法:
1,電話舉報。撥打“110”舉報。
2、短信舉報。編輯舉報信息,發送至“12110”進行舉報。
3.網上舉報。微信搜索“110”小程序,點擊“自助報警”舉報犯罪,編輯舉報內容和地址,同時上傳視頻、圖片、錄音和定位。
4.來信舉報。將舉報信快遞至舉報中心。
5.親自報告。向市公安機關或值班民警報告。
如何寫舉報信?
(1)寫投訴信需要如實反映的信息要明確:投訴人的相關信息,如姓名、聯系電話等;被申請人的相關信息、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等。;投訴的事實和理由;具體的賠償要求;與事實相關的真實證明材料,如各種票據、合同等。
(2)寫壹封投訴信,中心標題為“投訴信”。
(3)書寫投訴人相關信息時,要保證信息的真實性,不得有誤。(4)確認投訴人信息正確,然後寫下被投訴人的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否則妳的投訴無效。
(5)寫完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相關信息後,還要寫下投訴人要求的事項。事項必須是真實的,投訴人應該獲得,比如欠薪、工傷賠償等。
(6)必須明確的是投訴的原因,必須是真實的,可驗證的,不能是虛構的,否則會造成誹謗,追究法律責任。
(7)最後是投訴人的簽名,類似於壹般的信函格式。需要註意的是,如果是匿名舉報信,就不要署名了。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舉報。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檢舉、控告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報案、控告和舉報。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有權機關處理,並通知舉報人、投訴人、舉報人。
第111條
舉報、投訴、舉報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受理口頭舉報、投訴或者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制作筆錄,經正確宣讀後,由舉報人、投訴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陷害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