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店小賣家,是有免稅政策的,線下的個體戶和小微企業,都可以享受月營業額低於3萬免稅;
(2)年營業額不超過36萬的不用納稅;
(3)企業店鋪,即用營業執照進行註冊的店鋪,此類店鋪營業額通常大於3萬元,且會開具相應發票,此時就需要納稅。
社會公眾普遍認為個人網上銷售貨物無需納稅是對我國稅收政策的誤解。根據我國法律,每個公民都有納稅的義務,開淘寶網店也是如此,只是對壹些小企業,國家是免稅的。如果店鋪銷售額達到幾千萬,不交稅,就是偷稅漏稅,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但對於銷售額較小的賣家,若經核定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或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確實可以事實上無需納稅。每個人的店鋪都要交稅,但是是有標準要求的。目前國家規定每個人的店鋪,月營業收入達到3萬元以上才需要交稅。如果達不到這樣的收入標準,就不需要納稅。對入駐淘寶、天貓等電商網絡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賣家的個人所得稅征管,有定期定額征收和查賬征收兩種方式。對達不到建賬標準的個人入駐賣家,定期定額征收個稅。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定期定額戶)的稅收征收管理。
第七條稅務機關應當根據定期定額戶的經營規模、經營區域、經營內容、行業特點、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額,可以采用下列壹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
(壹)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盤點庫存情況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四)按照發票和相關憑據核定;
(五)按照銀行經營賬戶資金往來情況測算核定;
(六)參照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同規模、同區域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稅務機關應當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核定定額,增強核定工作的規範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