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開餐廳首先要取得營業執照,這是開餐桌的基本前提。
2.食品經營許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必須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所以開小飯桌也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3.稅務登記證:開表需要交稅,所以需要到稅務局登記,領取稅務登記證。
4.衛生許可證:桌子要符合衛生標準,所以要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證。
5.消防安全證明:餐桌需要符合消防安全標準,需要向當地消防部門申請消防安全證明。
6.環保證明:桌子要符合環保標準,所以妳需要向當地環保部門申請環保證明。
7.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8.員工需要辦理社保和公積金:如果員工被錄用,還需要辦理社保和公積金等相關手續。
以上是開小飯桌的基本流程,具體流程可能會根據地區和行業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申請過程中,應認真了解當地相關規定,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確保取得相關許可證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