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煙草制造外,住宿和餐飲、批發和零售、房地產、租賃和商務服務、娛樂等科技型中小企業均可享受。
上述企業應為核算健全、查賬歸集、R&D費用歸集準確的居民企業。
二。政策內容
(壹)除煙草制造、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房地產、租賃和商務服務、娛樂等中小型科技企業外,在R&D活動中實際發生的R&D費用不形成無形資產且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扣除的基礎上,從2022年6月65438+10月1,再按實際發生額10,
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進行稅前攤銷。
(2)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依靠壹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從事科技研發活動,獲得自主知識產權並將其轉化為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中小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在中國(不含港、澳、臺)註冊的居民企業。
2.員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3.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是國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的產品和服務。
4.企業最近壹年和本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和科研嚴重失信行為,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 .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綜合評價指標得分不得低於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低於0分。
符合1 ~ 4項以上條件的企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直接確認為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
1.企業具有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 .企業近五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並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位;
3.企業已獲得省級以上R&D機構認可;
4.企業在近五年內主導制定了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企業可根據上述條件進行自主評價,並按照自願原則在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服務平臺上填報企業信息。公示後無異議的,納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並獲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號。
省級科技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企業成立日期和自評信息提交日期標註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號。
其中,入庫年度前成立,5月31日前提交自評信息的,註冊號11為0;
入庫年度前成立但在6月1(含)後提交自評信息的,其註冊號11為A;
入庫當年成立的,註冊號11為b。
入庫登記號11為0的企業,可享受上壹年度匯算清繳中科技型中小企業R&D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三)企業委托境內外部機構或個人開展R&D活動發生的費用,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80%計入委托方R&D費用,並按規定扣除;
委托境外(不含境外個人)開展R&D活動發生的費用,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80%計入委托方委托的境外R&D費用。
委托境外發生的R&D費用,不超過境內合格R&D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四)企業聯合開發的項目,合作各方應分別計算和扣除各自實際發生的R&D費用。
(五)企業集團可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發展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大且需要集中R&D的項目,合理確定R&D費用的分攤方式,實際發生的R&D費用可由相關成員企業按照權利義務壹致、費用匹配、收益共享的原則計算扣除。
三個操作程序
(壹)享受方式
企業加計扣除R&D費用政策采取“真實發生、自行確定、申報享受、留存相關材料備查”的處理方式,留存材料如下: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及企業主管部門關於設立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決議文件;
2 .獨立、委托和合作研究開發的專門機構或項目組及R&D人員名單;
3.經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登記的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合同;
4 .從事R&D活動的人員(含外部人員)及在R&D活動中使用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成本分攤說明(含工作使用記錄及成本分攤計算的證據材料);
5 .集中R&D項目R&D費用決算表、集中R&D項目費用分擔明細表和實際分擔收入比例等資料;
6 .“研發支出”補充科目及匯總表;
7.企業已取得地市級以上科技行政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的,應當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8.R&D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清單(A107012,選擇提前享受的企業留存備查)。
(二)辦理渠道
可以通過辦稅服務廳(處)、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位置和網站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辦稅服務”欄目查詢。
(3)報告要求
企業可選擇在6月5438+10月提前申報第三季度(季度預繳)或9月(月預繳)企業所得稅,享受當年前三季度R&D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對於在5438年6月+10月預繳申報期內未選擇享受R&D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在辦理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也可統壹享受。
企業在5438年6月+10月提前申報時,可選擇暫按規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業R&D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待年度匯算清繳時根據取得入庫登記號的情況確定是否可享受科技型中小企業R&D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如果企業在6月5438+10月提前申報時不確定能否拿到入庫登記號,也可以選擇在年底結算時享受。
企業選擇提前享受的,可在提前申報時自行計算附加扣除額;
采用手工申報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月(季)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7行“減去:
免稅收入、減免稅收入、加計扣除等優惠項目和優惠金額在明細行填報;
同時,應根據享受加計扣除的R&D費用,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版)》R&D費用加計扣除明細表(A107012)。這份清單不需要提前提交給稅務機關,只需要與相關資料壹起保存備查即可。
如果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可以直接在下拉菜單中選擇相應的優惠項目。
年度申報時,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免稅、扣除所得和扣除優惠清單(A107010)和R&D費用扣除優惠清單(A10)。
(D)與R&D費用稅前扣除有關的問題。
1.人員人工成本。
指直接從事R&D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部R&D人員的勞務費。
直接從事R&D活動的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
研究人員是指主要從事研發項目的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是指在工程技術、自然科學和生命科學的壹個或多個領域具有技術知識和經驗,並在研究人員的指導下參與研究開發的人員;
輔助人員是指參與研發活動的技術人員。
外來R&D人員是指與本企業或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動用工協議(合同)並被臨時聘用的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
(1)勞務派遣企業按協議(合同)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的工資薪金以及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R&D人員的工資薪金屬於外聘R&D人員的勞務費。
(2)工資薪金包括對R&D人員的股權激勵支出,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三)直接從事R&D活動的人員和外部R&D人員同時從事非R&D活動的,企業應當對其人員的活動進行必要的記錄,將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照實際工作時間比例等合理方法在R&D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之間進行分配,未分配的費用不予扣除。
2.直接投入成本。
指在R&D活動中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用於產品中間試驗和試制的模具、工藝設備的開發制造費用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和通用試驗手段的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用於R&D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查和維修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賃用於R&D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1)用於R&D活動的儀器設備以經營租賃形式租賃並同時用於非R&D活動的,企業應當對儀器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必要的記錄,將實際租賃費用按照實際工作時間比例等合理方法在R&D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之間進行分配,未分配的不得扣除。
(2)企業R&D活動直接形成的產品或者作為產品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不得扣除R&D費用中相應的材料費用。
如果產品銷售與相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的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包含在R&D費用中,則當年的R&D費用可以直接由銷售年度相應金額的材料費用沖減。不足沖抵的,結轉下年繼續沖抵。
3.折舊費用。
指在R&D活動中使用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用。
(1)用於R&D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於非R&D活動的,企業應當對儀器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必要的記錄,將實際折舊費用按照實際工時比例等合理方法在R&D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之間進行分配,未分配的不得扣除。
(2)企業用於R&D活動的儀器設備符合稅法規定並選擇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在享受R&D費用稅前扣除政策時,計算折舊稅前扣除。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指軟件、專利和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用於R&D的活動。
(1)用於R&D活動的無形資產同時用於非R&D活動的,企業應當對該無形資產的使用情況進行必要的記錄,並將實際發生的攤銷費用按照實際工時比例等合理方法在R&D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之間進行分配,未分配的不得扣除。
(2)對於在R&D活動中使用的無形資產,符合稅法規定,選擇縮短攤銷期限的,在享受R&D費用稅前扣除政策時,計算攤銷稅前扣除。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範制定費、新藥開發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現場試驗費。
指企業在新產品設計、新工藝規程制定、新藥開發臨床試驗和勘探開發技術現場試驗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
6.其他相關費用。
指與R&D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書籍及參考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R&D保險費、R&D成果的檢索、分析、評估、論證、鑒定、評估及驗收費、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知識產權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等。
此類費用的總額不得超過可加可扣R&D費用總額的10%。
企業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同時進行多項R&D活動的,應當統壹計算所有R&D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7.其他事項
(1)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在會計處理上直接從R&D費用中扣除,在稅務處理上不確認為應納稅所得額的,按照扣除後的余額計算扣除額。
(2)企業取得R&D過程中形成的邊角料、殘次品、中間試驗品等專項收入時,應當在確認收入的當年計算附加R&D費用時,將專項收入從已收取的R&D費用中扣除。如果扣除額不足,額外的R&D費用將被計算為零。
(3)企業R&D活動中實際發生的R&D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資本化時間與會計處理壹致。
(4)在失敗的R&D活動中發生的R&D費用可享受稅前扣除政策。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97號第三條所稱“在R&D活動中發生的費用”是指委托方實際支付給委托方的費用。
無論委托方是否享受R&D費用稅前扣除政策,委托方均不得追加扣除。
如果委托方委托關聯方開展R&D活動,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R&D過程中實際發生的R&D項目費用明細。
(5)相關規定
1.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對R&D支出進行會計處理;
同時,對可按R&D項目抵扣的R&D費用設置輔助賬戶,準確歸集和核算當年可抵扣的R&D費用實際發生額。
企業在壹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次R&D活動的,應當按照不同的R&D項目分別歸集可以扣除的R&D費用。
2.企業應當分別核算R&D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準確合理地歸集各項費用。劃分不清的,不允許追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