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保稅區的稅收和稅務局有關系
保稅區(Bonded Area ;the low-tax; tariff-free zone ;tax-protected zone),也稱保稅倉庫區,級別低於綜合保稅區。這是壹國海關設置的或經海關批準註冊、受海關監督和管理的可以較長時間存儲商品的區域。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海關實施特殊監管的經濟區域。
保稅區的功能定位為“保稅倉儲、出口加工、轉口貿易”三大功能。保稅區具有進出口加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是中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運作機制最便捷、政策最優惠的經濟區域之壹。
保稅區能便利轉口貿易,增加有關費用的收入。運入保稅區的貨物可以進行儲存、改裝、分類、混合、展覽和加工制造,但必須處於海關監管範圍內。外國商品存入保稅區,不必繳納進口關稅,尚可自由出口,只需交納存儲費和少量費用,但如果要進入關境則需交納關稅。各國的保稅區都有不同的時間規定,逾期貨物未辦理有關手續,海關有權對其拍賣,拍賣後扣除有關費用後,余款退回貨主。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海關對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區,實行保稅管理;境內其他地區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境;同時,外經貿、外匯管理等部門對保稅區也實行較區外相對優惠的政策,同時保稅區具有進出口加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
綜合保稅區是設立在內陸地區具有保稅港區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實行封閉管理,是目前我國開放層次最高、政策最優惠、功能最齊全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國家開放金融、貿易、投資、服務、運輸等領域的試驗區和先行區。其功能和稅收、外匯政策按照《國務院關於設立洋山保稅港區的批復》的有關規定執行。即:國外貨物入區保稅,貨物出區進入國內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征稅;國內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保稅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該區以國際中轉、國際采購、國際配送、國際轉口貿易和保稅加工等功能為主,以商品服務交易、投資融資保險等功能為輔,以法律政務、進出口展示等服務功能為配套,具備生產要素聚散、重要物資中轉等功能。
我國稅務局成立專門機構對保稅區內的企業加強稅收管理,涉及的稅種主要有企業所得稅及增值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