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過年的費用發票可以入賬嗎?

過年的費用發票可以入賬嗎?

可入賬,新年發票可通過以下方式入賬:

1.新壹年的發票在需要入賬的年份已經結算。企業需要進行專項申報和說明後,允許追溯支付至項目發生當年,但追溯支付的確認期不得超過5年。

2.在需要核算新年發票的年份,未進行最終結算。只要在匯算清繳前取得新年發票,就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不需要特別申報。

3.新年發票計入當年費用,不允許稅前扣除所得稅。需要在當年的最終結算中增加。

會計處理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去年取得的發票只能計入去年的費用,不能計入今年的費用。如果去年未入賬的發票今年才發現,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可以作為前期差錯處理,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核算。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34號,2011)第六條規定,企業因各種原因預繳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金額核算企業當年發生的實際成本費用;但是,在最終結算時,應補充費用的有效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務處理若幹問題的公告》(15號,國家稅務總局2012)第六條規定,以前年度可抵扣費用的稅務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企業進行專項申報和說明後,允許彌補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費用,但彌補費用的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以上兩個公告解決了納稅人不同年度取得發票的稅前扣除問題。預繳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額入賬,結賬時可按稅法規定辦理,避免了退稅的繁瑣手續。逾期取得的票據等有效憑證可以追溯到成本費用發生當年的稅前扣除。

企業應在實際收到發票等合法憑證的當年,先增加成本費用發生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再減少原扣除項目所屬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因此,費用等扣除項目在發生當年造成的多繳稅款,可以在收到發票當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中申請抵扣,少繳的部分遞延到以後年度。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官網-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34號(2011)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市-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幹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第15號

  • 上一篇:考公務員最好選哪些專業
  • 下一篇:昆明合格中介機構辦理優惠企業所得稅申報要點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