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拉活雞賣,需要辦理的手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產地檢疫:
家禽在離開飼養地前,貨主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申報檢疫的家禽應當符合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要求,並在有效保護期內。
家禽應當經官方獸醫依法實施現場檢疫,檢查臨床健康、檢查耳標佩戴等情況,並查驗其養殖檔案和免疫檔案。
運輸審批:
跨省運輸家禽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指定通道入境或者過境。
運輸家禽的車輛應當符合動物防疫要求,並在裝載前和卸載後進行清洗、消毒。
免疫註射證明和動物檢疫證書:
托運人應提供當地縣級(含)以上動植物檢疫部門出具的免疫註射證明和“動物檢疫證書”。
屬於國家保護的動物,還需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準運證明。
屬於市場管理範圍的動物,要有市場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運輸前準備:
托運人應當預先訂妥航班、日期。
填寫“活體動物運輸托運證明書”。
需專門護理和餵養或者批量大的活體動物,托運人應當派人押運。
包裝要求:
活體動物的包裝,既要便於裝卸又要適合動物特性和航空運輸的要求,能防止動物破壞、逃逸和接觸外界,保證通風,防止動物窒息。
包裝底部應有防止糞便外溢的設施。
標簽和註意事項:
外包裝上應當標明照料和運輸的註意事項。
運輸後的報告與接收:
家禽到達目的地後,貨主應當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並接受監督檢查。
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查驗相關證明文件,並對家禽進行臨床健康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可進入飼養場或者屠宰場。不合格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遵守法律法規:
遵守《中華人民***和國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家禽的健康和安全。
請註意,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可能還需要根據具體地區的規定和要求進行額外的操作或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因此,建議在實際操作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機構以獲取準確的信息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