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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2022-2023年南京居民醫保新政

南京市城鎮居民醫保新政策將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和門診醫療等相關待遇。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籌資標準將高於60元,學生和兒童籌資標準將高於20元;居民醫保報銷水平也有所提高。南京市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於2007年開始實施。目前,預計全市將有超過165438+萬市民參加居民醫保,基本醫療需求得到保障。此次,南京市政府調整了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繼續完善居民醫保相關政策。老年人等居民按60元繳納較高費用,學生將居民20年的資助標準由780元/人·年提高到840元/人·年,其中440元為財政補助,400元為個人繳費。其他居民籌資標準由780元/人·年提高到840元/人·年,其中財政補助360元/人·年,個人繳費480元/人·年;學生兒童籌資標準由460元提高到480元,其中財政補助360元,個人繳費120元。大學生籌資標準由420元提高到460元,其中財政補助360元,個人繳費100元。居民醫保門診待遇提高,65438+10月1起擴大門診病種,“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費用報銷部分由200-800元調整為200-900元。門診重疾疾病範圍也隨即擴大。腎移植術後門診抗排異治療擴大到器官移植術後門診抗排異治療,按現行門診重疾治療支付。不同人群的繳費和補貼方式也有所調整:對於參保學生和兒童的個人繳費,家長所在單位按“男單女雙(年)”每年補貼50%,即每年報銷60元,從職工福利基金中列支;大學生參保人員由原來按學年繳費調整為按學制繳費。從年初開始,新入學大學生按在校時間長短壹次性繳納保險費,其醫療待遇從入學當年9月1享受到畢業當年8月31。如因轉學、退學等原因不能繼續享受南京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的。,您將獲得本學年剩余時間的個人醫療保險繳款退款。具有本市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可在畢業當年按大學生參保規定繼續參加當年南京市居民醫保,按當年大學生繳費標準繳納半年費用,自繳費之日起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參保居民中,享受低保人員、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貧困職工家庭子女、孤兒等低收入人群無需繳費,由財政全額補貼。市醫保中心提醒,居民醫保費按年繳納,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或未足額繳納的,不享受下壹年度居民醫保待遇。“參保居民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待遇水平掛鉤。”相關人士強調,在1參保繳費年度內,住院、門診重特大疾病和門診醫療費用壹年的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9萬元。被保險人每連續繳費1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增加1,000元,最高為36萬元。中斷繳費再次參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第壹年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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