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至4月,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沱江幹流水域排放工業廢水,造成重大水汙染事故,給成都、資陽等5市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據農業部長江中上遊漁業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評估,僅自然漁業資源損失就達654.38+0569萬元。?
9月9日,成都市錦江區法院對被告人何、吳貴新、等重大環境汙染事故案和被告人、張明、張山等環境監管失職案作出壹審判決。責任人被判處最高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4萬元。
2.浙江東陽市華水鎮化工汙染,引發惡性群體事件?
2005年4月1?0日,浙江東陽市華水鎮爆發大規模沖突。東陽市政府搬遷了幾家化工廠和農藥廠,建了壹個“化學工業園”。
據農民投訴,自從化工廠搬進來後,環境被嚴重汙染,稻田荒蕪,森林被“毒害”。農民不滿化工廠汙染環境,占領化工廠,與進入工廠的警察發生沖突,導致數十人死亡,1000多人受傷,數百輛警車被掀翻或毀壞。
3.松花江水汙染特別嚴重,12人受到黨政紀處理?
2005年10月11?3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硝基苯精餾塔發生爆炸,引發松花江水汙染事件。
國務院事故事件調查組認定,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汙染事件是壹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也是壹起特別重大水汙染責任事件。
據此,12事故責任人受到了黨紀政紀處理。其中:吉林市環保局局長吳洋對此事件負有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吉林省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王麗英對此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黨內警告處分。汙染事件發生後,原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喬引咎辭職。
4.湖北竹山垃圾場14被汙染,環衛局被索賠266萬元。
2001年2月20日,竹山縣環衛所與城關鎮蓮花村在未經14戶58戶村民同意的情況下,簽訂協議在該村聶家溝公路旁修建垃圾場。
由於垃圾場缺乏有效管理,空氣、水和土壤受到嚴重汙染,導致263棵果樹死亡,減少糧食收入65438+萬元。由於飲用被汙染的水和種植在土地上的谷物和蔬菜,58名村民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2006年5月29日,湖北省竹山縣城關鎮蓮花村14戶58名村民因環境汙染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起訴城建局和該縣環衛所,訴訟標的額266萬余元。
5.四川瀘州電廠燃料泄漏事故汙染長江,被定為重大環境汙染事件?
2006年6月5438+065438+10月15日,四川瀘州川南電廠施工單位按照調試計劃,在排汙設施建成前,開始安裝調試燃油系統,導致柴油泄漏到冷卻水管道,汙染長江水質。
當日,該公司上報進入長江的柴油為0.38噸;116年10月16日下午,經國家環保總局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檢查,上報進入長江的柴油為16.945噸。國家環保總局稱,這起事故造成汙油進入長江,導致瀘州市城區停水,重慶市跨界汙染,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構成重大環境汙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