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贈予時,房產登記管理機關已經對房屋進行了相關估值,可以以這個估值作為初始成本價,如沒有進行估值的,房產局會與房產所有者協商壹個估值,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第三方評估確定房屋的初始成本價,再用交易的價格減去成本價來計算稅額。
贈與房屋買賣稅費收取為如下:
1.個人所得稅
法律快車提示您,如果是親屬之間,或者是具有撫養、贍養關系的人之間的贈予是免征個人所得稅;
如果是遺贈,同樣免征個人所得稅。
除此之外的其他類型贈予,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無償贈予稅額:
應納稅額=(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20%。
2.契稅
無論是親屬之間還是非親屬之間,契稅都是需要受贈人按照3%的比例全額繳納。
3.印花稅
親屬或者非親屬之間的贈予都需要繳納印花稅,交易當事人按照0.05%的比例全額繳納。
4.營業稅
如果是親屬之間贈予不需要繳納營業稅,如果是非親屬之間的贈與,則需要繳納5%的營業稅。
如果該房產已經滿5年,免征營業稅。
5.其他費用
附加費用壹般有城建稅和教育附加費,城建稅的征收比例為7%,教育附加費3%。
房屋贈與流程是什麽
房屋贈與流程是如下:
1. 雙方當事人簽訂贈與合同;
2. 當事人依約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如繳納相關費用等;
3. 進行贈與公證、辦理房產公證、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等。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