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收入個稅的計算方法如下: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乘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乘(1到20%)乘20%。
3、每次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乘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每次收入額乘(1—20%)乘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勞務收入是指企業為客戶提供勞務所取得的收入。勞務的種類很多,如旅遊、運輸、飲食、廣告、咨詢、培訓、產品安裝等等。提供勞務主要是依靠企業的技術、設施等客戶提供非實物形態的服務。
勞務收入只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夠加以確認:
1、勞務總收入和總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勞務總收入壹般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註明的交易總金額確定。隨著勞務的不斷提供,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或減少交易總金額,企業應及時調整勞務總收入。
2、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人企業。只有當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人企業時,企業才能確認收入。企業可以從接受勞務方的信譽、以往的經驗以及雙方就結算方式和期限達成的協議等方面進行判斷;
3、勞務的完成程序能夠可靠地確定;
4、勞務已經完成的成本可以可靠地計量。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九條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