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累計贍養老人扣除標準的定義與意義
累計贍養老人扣除標準是指納稅人在支付贍養老人的費用時,可以按照壹定的標準和限額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這壹扣除標準的意義在於通過稅收政策的調整,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鼓勵子女更好地履行贍養義務,同時促進家庭和睦與社會和諧。
二、累計贍養老人扣除標準的具體內容
累計贍養老人扣除標準的具體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贍養老人的對象範圍:壹般是指納稅人的父母或配偶的父母,且需年滿60周歲。
2、扣除標準的額度:根據政策規定,納稅人每年可以享受壹定額度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這壹額度會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如贍養老人的數量、納稅人的收入水平等)進行調整。
3、扣除方式:納稅人可以選擇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扣除贍養老人的費用,具體扣除方式需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三、如何享受累計贍養老人扣除標準
要享受累計贍養老人扣除標準,納稅人需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了解政策規定:納稅人需要關註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文件,了解具體的扣除標準、對象範圍及扣除方式。
2、準備相關證明材料:納稅人需要準備能夠證明贍養老人關系的證明材料,如戶口本、身份證等。
3、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填報相關信息:納稅人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需要在相關表格中填報贍養老人的信息,並選擇相應的扣除方式。
綜上所述:
累計贍養老人扣除標準是納稅人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可以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之壹,旨在減輕納稅人贍養老人的經濟負擔。納稅人需要了解政策規定,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並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填報相關信息以享受這壹扣除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規定: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