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予昂幼時家教嚴格,熟讀古籍。
1919年考入北京國立美術專門學校。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開闊了眼界,接受了新思想。
1920年於國立北平美術學校肄業,翌年夏考取了全官費的山西省警察傳習所。
1923年畢業後, 曾在太原任警察教員。
1927年2月,由李舜琴、陳顯文介紹,在太原加入中國***產黨。
1928年利用關系打入國民黨天津市公安局任督察員。並化名李幕蘇,擔任地下黨主辦的《天津好報》社名譽社長。又同曹景周、張友漁等在天津法租界內創辦“北方書店”,經常將出版的馬列主義讀物和進步書刊介紹給讀者。
1930年3月,***產黨員杜遠僧被法租界軍警逮捕,經李多方活動,得以釋放。
1930年4月,李因在天津參加紀念四壹二殉難烈士集會被捕入獄。
1930年冬,在蔣、馮、閻大戰中,東北軍進入天津,趁時局混亂得以脫險回到平遙。
1938年春,偕同全家到延安,入抗日軍政大學學習。後歷任延安抗大總校秘書、三分校秘書主任、延安總衛生部秘書科長、中央直屬財政經濟處副處長、陜甘寧邊區稅務總局副局長、陜甘寧邊區貿易總局副局長,西北土產總公司經理,晉察冀邊區貿易公司副經理,冀熱遼禁煙督察局局長,察哈爾省禁煙督察局局長、華北財辦經濟組組員。華北人民政府成立後,華北稅務總局局長。
1949年2月,到北京接管國民黨稅局和人員。
1949-1958年任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局長兼黨委書記、全國煙酒專賣總公司總經理、財政部部長助理、黨組成員。
1949年11月-1952年6月任中央稅務學院校長(現中央財經大學)。
1956年,當選為中***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1958年7月,調山東省工作,任中***山東省委財貿部部長、省委常委、副省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兼任過山東省財辦主任、山東財經學院(現山東財經大學)院長、 山東省計劃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1978年7月,任山東省革命委員會顧問。系中***八大代表,中***山東省第二屆代表大會代表,山東省第二、三、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