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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鹽為什麽不允許私賣

食鹽來源不同的海、井、礦、湖、土等等《說文》中記述:天生者稱鹵,煮成者叫鹽。中國古時的鹽不像現在有那麽多繁雜的工序,那時都是用海水煮出來的。最開始鹽的制作是直接用爐竈架上鐵鍋,然後煮到鹽的顆粒出來。用這種這種原始的煮鹽費時間,原材料損害多,產量還少,也就導致了鹽的價格貴。於是,從鹽壹誕生起,封建統治者就會立有關鹽的法律。

在古時鹽的分類繁多。從顏色上分就有:桃色、青色、紫色、白色等。以出處分類來看:用海水熬制提煉的海鹽,用井水熬制的井鹽,用堿土熬制的堿鹽,用池鹵讓風力形成顆粒的池鹽,土崖之間形成的崖鹽。

不管是在古代還是現代,鹽是每個人每天所必須攝取的。雖然人體每日所需使用的鹽分量不多,但是中原地大人口多,吃鹽的人也就多了。所以朝廷就以此征稅,充實國庫。而在古時朝廷的大半收入都是來源於鹽稅。這麽壹來,政府額當然就要嚴格控制鹽的供應,不允許私賣。

而且自春秋戰國開始,就有有鹽的國家就會富強的說法。齊國管仲就設立了專門的管理鹽的官來熬制鹽,想憑借漁鹽的利益而興國。要知道鹽是人類生產和生活的必需品之壹,就算在現在鹽的需求量也很大,其需求彈性極小。

鹽由政府專賣壹直都是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的財政收入之壹,鹽的收入為其封建統治階級掠取了百姓之財,賺取巨額利潤。而且在鹽專賣的實施過程中,有些人為了實現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故意假借增加了關於其制度的執行成本,降低制度運行效率,謊稱減少鹽專賣凈利潤收入。鹽專賣成為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的財政收入工具,為其封建統治掠取民眾財富,賺取巨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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