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進黨組織建設的同時,責任黨委書記要同時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反腐倡廉聯席會議,聽取各業務部門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向各業務部門明確下壹階段的具體任務,充分調動黨內監督、紀檢監督、法律監督、審計監督、財務監督、民主監督等業務監督力量,形成“大監督”合力。
基層黨工委/黨支部根據上級黨組織的年度工作部署,積極組織各項工作的具體落實,按照“下管壹級”的要求,首先與本級領導班子、部門、員工簽訂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做到目標明確、責任明確。
教育責任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開展了新任職幹部廉潔考試、專題講座、觀看視頻、參觀教育等多種形式的黨風黨紀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動,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的廉潔意識。
預防責任提醒通過談話落實預防責任。按照“三必談”要求,黨委主要領導約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約談分管部門(單位)負責人,黨委、紀委約談下屬單位(項目)主要領導,既交心談心,又相互督促履職盡責,形成了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圍繞突出問題、深層次問題、思想障礙、差距不足,把問題搞清楚,把偏差找準,把痛點摸準,不斷糾正黨員幹部方向不當、動力不足的問題,引導黨員幹部沿著正確的方向和軌道前進。
處罰責任嚴格落實違紀違規案件查處責任,加強問題線索管理,嚴格按照談話詢問、初步核實、暫予調查、結案四種方式處理;在初步核實過程中,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案件進行充分討論,提出初步核實方案,經分管領導批準後方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