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從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遼寧省6月1日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惠及全省800余萬退休人員。據悉,按照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調整辦法和標準具體為定額調整。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4元。
掛鉤調整。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準:定額調整。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5.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