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辦理臨沂機動車變更登記?
1,申請,窗口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申請交驗機動車,應當提交合法證件和辦理業務規定的憑證。
2.受理時,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告知不予註冊的理由。取得受理(不予受理)憑證,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告知不予註冊的理由。
3.和解取證方式:窗口取證。
二、臨沂機動車登記條件
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壹)改變車身顏色;
(2)更換發動機;
(3)更換車體或車架;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轉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轉為營運機動車的使用性質發生變化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戶籍遷出或者遷入車管所轄區的。可以在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本條第壹款第(壹)、(二)、(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壹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申請轉移前處理完涉及該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壹)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的,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用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相關技術數據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本規定第九條第(壹)、(七)、(八)、(九)項規定的情形。
三、臨沂機動車變更登記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號,2011修訂)。
第八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
2.機動車登記條例
第十條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壹)改變車身顏色;
(2)更換發動機;
(3)更換車體或車架;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轉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轉為營運機動車的使用性質發生變化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戶籍遷出或者遷入車管所轄區的。機動車所有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七條已登記的機動車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戶籍所在地在車管所轄區內變動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在登記地車管所備案。
(壹)機動車所有人戶籍遷入車管所轄區內,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及相關變更證明。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記錄事項,並換發行駛證。
(二)機動車所有人聯系方式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和行駛證。車管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壹日內辦理備案。
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的姓名、號碼發生變更的,可以向註冊地車管所申請備案。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記錄事項。
如果發動機號和車輛識別代碼由於磨損、腐蝕、事故等原因而難以辨認或損壞。,妳可以向車管所申請備案。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機動車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在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上刻制原發動機號或者原車輛識別代碼,並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記載事項。
有的人只是簡單的改變了機動車的內飾,卻還要駕駛車輛去辦理變更登記,這樣車管部門就不受理變更登記了,因為不屬於變更登記的範圍,不需要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如需更多法律解答,可在線咨詢太平洋汽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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