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在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國稅局東屯渡稅務分局辦公大樓發生了壹起爆炸案。據統計,此案造成4人死亡、19人受傷,傷者中有4人截肢、1人失明。
經過警方調查鎖定犯罪嫌疑人劉贅衡,並由公安部發布紅色A級通緝令和懸賞公告緝拿犯罪嫌疑人。2010年8月8日淩晨,在廣西警方的協助下在全州縣將其抓獲。
人物介紹
劉贅衡,男,漢族,1959年2月28日出生,湖南衡陽珠暉區人。20世紀90年代初,劉贅衡的母親和繼父相繼去世。
由於劉贅衡的哥哥早已成家立戶,最小的劉贅衡住在廣廈裏。在小學畢業後,劉贅衡因為是鐵路子弟在衡陽鐵路局建築段上謀得裝卸工的工作,負責給貨運火車卸貨,沒有正式的國家編制。由於他幹得不怎麽樣這份工作便不了了之。
劉贅衡的繼父去世後在砂廠宿舍區還遺留了壹套房子,劉贅衡曾與繼父的女兒爭奪房產,為此兩人鬧得很僵。後來,劉贅衡覺得自己得不到的東西大家都不要得到,於是放火燒掉該房子,最後房子被部分燒毀,而他自己被燒傷住院。
劉贅衡的姐姐劉亞衡因為這件事回到衡陽,把他帶到深圳、廣州去打工。後來劉贅衡在廣州結婚生子,由於夫妻不合又離婚。他的兒子落戶廣州,並在那裏在讀書。
案件詳情
2010年3月,劉贅衡曾到廣州白雲區某地租房開了壹家小五金店,因經營虧本無端遷怒他人,並產生報復他人和社會的念頭。2009年10月,劉贅衡在湖南郴州永興縣認識了劉檢,以炸山建房為借口找劉檢幫忙購買雷管和炸藥,劉檢私自違規找到李孝並從他的手中購得電雷管和炸藥賣給劉贅衡。
2010年7月30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劉贅衡拿著裝有炸藥的包走進長沙芙蓉區東屯渡稅務分局辦公大樓,趁工作人員開會之際在三樓會議室外的墻壁旁將炸藥放下,用遙控的方式將其引爆,致被害人彭某、羅某兩人當場死亡,另外兩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傷。2010年8月8日,劉贅衡被抓獲。
案件結果
2011年12月3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劉贅衡因生意受挫,無端報復他人,其引起爆炸並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犯罪性質惡劣,後果嚴重,其行為構成爆炸罪。被告人李孝、劉檢非法買賣爆炸物,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買賣爆炸物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劉贅衡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孝、劉檢犯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均判處有期徒刑7年。
寫在最後
在人生處事上是不可能壹帆風順的,無論是學習還是工作都會有遇到困難的時候,但這不是我們報復他人報復社會的理由,無視法律,終歸會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