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資產和速動資產的區別:
(壹)流動資產和速動資產的定義不同:
1、流動資產:是指企業可以在壹年或者超過壹年的壹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是企業資產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2、速動資產:是指可以迅速轉換成為現金或已屬於現金形式的資產,計算方法為流動資產減去變現能力較差且不穩定的存貨、預付賬款、壹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和其他流動資產等之後的余額。
(二)計算方式不同:
流動資產:
1、納稅人的商品、材料、產成品、半成品等存貨的計算,應當以實際成本為準。納稅人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選壹種。
2、計價方法壹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確實需要改變計價方法的,應當在下壹納稅年度開始前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速動資產:
1、速動資產=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資產包括現金、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或:速動資產=流動資產-存貨等
2、計算速動比率時,流動資產中扣除存貨,是因為存貨在流動資產中變現速度較慢,有些存貨可能滯銷,無法變現。
3、預付賬款和待攤費用根本不具有變現能力,只是減少企業未來的現金流出量,所以理論上也應加以剔除,但實務中,由於它們在流動資產中所占的比重較小,計算速動資產時也可以不扣除。預付賬款、待攤費用在最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取消。
擴展資料:
流動資產:
1、在周轉過渡中,從貨幣形態開始,依次改變其形態,最後又回到貨幣形態(貨幣資金→儲備資金、固定資金→生產資金→成品資金→貨幣資金),各種形態的資金與生產流通緊密相結合,周轉速度快,變現能力強。
2、加強對流動資產業務的審計,有利於確定流動資產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有利於檢查流動資產業務帳務處理的正確性,揭露其存在的弊端,提高流動資產的使用效益。
速動資產:
1、會計賬目上流動資產扣除存貨和待攤費用後的余額,主要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各項可迅速變現的資產。“速動資產”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負值。如果金融機構的“速動資產”是負值,即它不能應付計提的風險,除非有外部財力支持。
2、存貨、預付賬款、待攤費用、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壹年內到期(或收回)的長期投資則屬於非速動資產。(註: 速動資金不只是現金加不記名有價證券的總和金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流動資產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速動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