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交流,建立健全從基層培養選拔公務員機制,加強省直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法》、《湖南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湖南省公開選拔公務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
湖南省公務員局決定,2022年開展省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立場和計劃
公開遴選職位包括副主任科員職位(1)和四級調研員職位(8)。
公開選拔職位包括主任科員壹級及以下職位。公開選拔職位分為兩類,壹類是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128),壹類是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6)。
檢察官逐級選拔的職位包括三級檢察官到三級高級檢察官(九個)。
二、註冊的範圍和條件
(1)開調選擇?
1.註冊範圍:
省內國有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共服務的人員。
在湘企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的中央人員。
湖南警察學院公開選調職位,面向國有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不參照公務員法的事業單位從事公共事務的人員公開。
2.除《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條例》規定的資格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以下工作經驗和資歷:
現任省管企業內部機構負責人或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級別的人員;現任省SASAC黨委管理企業和市州管理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在中央企業,按省或市管理企業,相應職務級別的人員。
以及在上述國有企業工作並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的工作人員為五、六級工作人員崗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應當在中央和省級政府及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市州直屬事業單位擔任副高級職務2年以上或者高級職務。
(2)具有公開調任職位所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且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領導職務,應在現崗位任職1年以上。
(3)年齡壹般在40歲以下(1981年9月以後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達到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公開選拔職位和職級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六)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9月,現職位以報名時職位為準。
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參加公開選拔: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②被開除中國* * *黨籍。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五)涉嫌違紀違法的,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受到訓誡、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的。
(七)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