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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稅務師稅法與註冊會計師稅法的聯系與區別

聯系:

1,都是稅法。也就是說,考核範圍相同,考核內容相同,這是***同的基礎。

2,都是資格考試有壹定難度的科目。無論是註冊會計師的稅法,還是稅務師的稅法壹、稅法二,這五個分支機構都存在困難。

3,稅法的目的是為了實施。稅務師和註冊會計師的考試不會有理論上的困難。因此,只要我們努力多讀書、多記憶、多思考,我們在學習中就會取得很大的進步,多總結。

區別:

1,稅法主體的分類和地位不同。

註冊會計師考試的主要科目是會計和審計。

稅法在註冊會計師考試中是壹門學科,而不是附屬學科。稅務代理人稅法審查的主體是稅法壹、稅法二和涉稅服務實務,其中稅法壹包括我國各類商業服務稅,稅法二的計稅依據、銷售額、服務金額等包括我國所得稅、財產稅和特定行為稅的稅種。

計稅依據與收入、財產價值或數量、財產收入等有關,涉稅服務業務的主體包括稅收程序法、涉稅會計、納稅申報的具體操作、稅務稽查、稅務代理等,但其本身的考核權重較之稅法本身,稅務代理人的稅法比註冊會計師的稅法要難壹點。

2,稅務師和註冊會計師在稅法主張上是不同的。

納稅評估的層次性要求納稅評估具有政策性、綜合性、理論性和實踐性的特點。其中,體現了從業者所要求的靈活性、規劃性和會計結合性的科目,在稅務相關服務實踐中得到了生動的體現。

考試實踐要求稅法試題具有基本政策性和計劃性分析的特點。

CTA教材很容易理解,而CPA教材有時很難理解。稅務教師考試教材中有壹定的稅務理論知識,其稅務理論比註冊會計師多,是助教教材的壹個優勢有些朋友學稅法有困難,因為他們不懂稅法的壹些基本問題。

稅務教師考試教材中有解釋時更便於理解。稅法中存在壹些實際問題。有壹個單獨的主題叫做“稅務相關服務實踐”。因此,第壹、二中學的稅法側重於解釋稅種,很少涉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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