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超速20%以內不記分
新規中明確指出,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低規定時速記3分。
同時超速規定放寬,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不記分,超速20%-50%記6分,超速50%以上記12分。
另外:針對9座及9座以上的載客車輛以及大型運輸車輛,超速50%以上由原來的12分轉變成記9分。
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高限速值來計算,新規實施之後高速路段高可行駛143km/h,並且無需記分。
02降低記分處罰
其次,對於壹些情節較輕的違章行為,比如不避讓校車、違反禁止標線、未正確懸掛號牌、副駕駛或後排未系安全帶等情形,降低了處罰力度。
但對於機動車駕駛人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仍然是扣12分。
2記分管理制度有調整
此次單獨制定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對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
壹、推行學法減分措施。
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計記分中扣減記分,壹個記分周期內高可扣減6分。
二、優化調整記分分值。
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誌、保險標誌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三、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
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壹個記分周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
3新交規中的規定調整
01移除違法記分項
1、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壹次性記6分。
2、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壹次性記6分。
3、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讓行的,壹次性記3分。
4、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02加重違法記分項
1、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由記2分加重為記3分。
2、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由記2分加重為記3分。
03新增違法記分項
1、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壹次性記12分。
2、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壹次性記9分。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低時速的違法行為,將會被進行壹次性記3分。
4新交規其他調整/措施
01新增9分記項
需要註意的是,本次記分規則有所調整,壹次記分的分值檔從12分、6分、3分、2分、1分調整為12分、9分、6分、3分、1分,其中增加了9分的記項,我們看看都有哪些情形:
1、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4、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5、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6、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7、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02多項便民新措施
3項便利車輛登記新措施:
壹、推行私家車新車**免查驗。
對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出廠時查驗車輛,生產企業與公安交管部門***享車輛信息,群眾辦理註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積極推行互聯網登記服務新模式,實現網上售車、網上選號、網上登記,便利群眾快捷**。
二、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壹證通辦”
對在戶籍地以外辦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註冊登記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壹證通辦”,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
三、推行車輛信息變更“跨省通辦”
對變更貨車加裝尾板、殘疾人用車加裝輔助裝置、小客車加裝行李架等情形,群眾可以在車輛所在地申請辦理,無需返回登記地驗車。
4項便利駕考領證新措施:
壹、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壹證通考”
對在戶籍地以外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壹證通考”,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
二、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
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註銷不滿兩年的,申請人可以向全國任壹地申請參加科目壹考試,恢復駕駛資格,更好滿足群眾異地考試換證需求。
三、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項目
對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增駕小型汽車,或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的,只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優化考試程序。
四、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
新增準駕車型“輕型牽引掛車”,允許駕駛小型汽車列車,更好滿足群眾駕駛房車出遊需求,促進房車旅遊新業態發展。
2項減證便民服務新措施:
壹、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
實行申請資料電子化采集、檔案電子化管理,機動車轉籍、駕駛人考試等信息網上轉遞,實現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
二、推行部門信息聯網***享核查
與稅務、銀保監、交通運輸、醫療機構等部門信息聯網,***享車購稅、交強險、營運資質、體檢等信息,群眾辦理業務時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