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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業財務公司發展問題研究煤炭企業財務相關案例論文

摘 要 山西焦煤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山西焦煤財務公司”)2010年初成立運行,經過近三年時間的快速發展,目前正處於承前啟後、鞏固提高的關鍵時期,需要進行壹次自我評估和重新定位。文章旨在通過分析山西焦煤財務公司發展個案來反映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在成長初期遇到的問題,並從科學發展的角度,進壹步判明科學發展方向,優化長期發展思路。

 關鍵詞 煤炭企業; 發展; 研究

 現代企業的壹個突出特征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這種分離意味著更加專業化的分工和分權化的管理體制,在分權化管理大趨勢下,對財務實行集中管理卻也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往往是財務集中管理的核心平臺。隨著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和監管部門相關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得以迅速發展,國內已經有百余家大型企業擁有自己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但由於政策約束、企業集團認識不同以及當前經濟金融環境的不穩定,目前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行業整體處於發展的關鍵期。

 壹、發展態勢

 山西焦煤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山西焦煤集團”)屬山西省屬國有企業,按照山西焦煤財務公司成立之初集團董事會的基本定位,山西焦煤財務公司作為集團專業財務金融平臺,同時也要壹定程度承擔企業集團賬戶管理、資金結算、票據管理、融資管理和資金監控等資金監管職責。山西焦煤財務公司按照起步前三年“夯實基礎、鞏固提高、創新發展”階段成長要求,快速入軌、規範運行,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加快金融平臺建設,推動金融產品創新,加強資金集中監管,為改善山西焦煤集團財務和資金管理狀況,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帶動經濟結構優化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山西焦煤財務公司成立以來,持續加強風險管控,把資金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審慎經營和規範管理原則,初步建成以山西焦煤集團安全管理制度為基礎、融合金融機構行業特色的安全管理體制,有效杜絕和防範各類資金安全事故;持續強化基礎管理,先後制訂了安全管理、內部控制、信息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制度和流程,***計92項、40.2萬字,管理制度體系基本成熟穩定;穩步推動資金歸集,組織培訓專業操作人員500余名,完成了電腦設備配置、安全證書發放等準備工作,綜合對比,擇優選擇中國工商銀行等10家銀行機構簽訂直聯協議,努力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取得成員單位的理解和支持,為資金歸集創造良好環境,資金歸集效果較好。逐步優化金融服務,將原有資金劃撥辦理程序,進壹步優化為“零余額”和“資金限額管理”結合的新辦法,最大限度地實現了結算方式的“本質安全”;開發電子回單、電子對賬系統,解決成員單位地域分布較廣,來回收取回單、對賬單速度慢的問題,服務滿意度比較高,受到成員單位的廣泛好評;有序開展內部信貸,盤活存量資金,減少了外部融資需求和費用支出,緩解了山西焦煤集團“存貸雙高”的局面。2010年山西焦煤財務公司作為行業新成員組隊參加了“三新杯”山西銀行業貸款新規知識大獎賽,最終在山西省38家金融機構中闖入決賽並奪得第五名的好成績。

 山西焦煤財務公司已開展經營業務,主要包括:為成員單位提供財務和融資服務、信用鑒證及相關咨詢;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辦理經批準的保險代理業務;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托貸款;辦理票據貼現;辦理內部轉賬結算及相應的結算、清算方案設計;吸收成員單位的存款;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等。目前,山西焦煤財務公司在進壹步推廣現有業務的基礎上,正在向監管機構申請有價證券投資、經批準發行財務公司債券、承銷成員單位企業債券及同業拆借資格,並準備加入人行電子商業票據系統。

 2011年末,山西焦煤財務公司已上線成員單位200余家,資產規模120億元,同比增長48%,在同業機構中排39名,貸款余額38億元,占資產規模的比重為32%,因投資資質所限,暫無對外投資。實現收入3億元,在同業機構中排43名,從收入結構來看,利息收入的增長是推動收入增長的最主要因素,利息收入的比重占到98%。

 分析山西焦煤財務公司成長過程和發展現狀,還有壹些差距,主要是工作人員的審慎意識、服務意識和創新意識仍需要不斷增強,還未實現從存量資金管理向流量資金管理轉變,未實現從現金管理向可變現資金管理的轉變,在資金預算管控、大額度資金使用監管等流量管理方面仍需提高,信息系統的人文關懷不夠、客戶體驗度不高。

 

 二、環境分析

 從企業集團內部來看,由於開業運營時間不長、功能發揮不完全、宣傳溝通不充分等原因,山西焦煤財務公司在集團內的影響力仍相對不足,功能定位比較模糊,嚴格意義上資金的集中管控還需要做更多工作,個別成員單位對財務公司的辦事流程、產品服務和優惠政策等了解不夠充分,心理層面上對財務公司的集中服務和管理介入還存在壹些抵觸情緒,需要取得更廣泛的理解和支持。

 從企業集團外部來看,監管政策對山西焦煤財務公司作用發揮限制較大,難以有效突破。山西焦煤財務公司主動負債和投資業務資質尚未取得,資金入口渠道狹窄,從實際操作層面上講,除了同業拆借短期融入資金外,其余通道難度較大;上市公司流動資金的歸集在山西焦煤財務公司政策障礙較多,且《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規定》要求,募集資金不得存放於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壹定程度上造成資金閑置,不能用於財務公司資金周轉;因上交存款準備金和信貸規模調控等,山西焦煤財務公司資金運用受到限制,資金管理能力降低,作為集團最重要的金融平臺,山西焦煤財務公司被賦予了較高的金融期望,自身也希望能最大程度地發揮金融功能,但監管部門客觀存在對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定位和政策約束在近幾年並沒有大的變化,較多創新業務的開展速度受到控制;由於監管政策及業務品種限制,山西焦煤財務公司難以對集團產業鏈上下遊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只能對產權關聯企業提供金融服務,難以滿足山西焦煤集團的產業滲透延伸;依據山西焦煤集團整體戰略,“十二五”期間將實現轉型跨越發展的宏偉目標,實現煤炭產量、收入、利稅等五個翻番,企業集團推動內生性增長的同時,大量采取收購兼並等外延擴張手段,資金需求十分旺盛,雖然山西焦煤財務公司已經努力使其在支持集團融資方面發揮作用,但由於外部監管要求和自身資金規模限制,僅通過山西焦煤財務公司采用內源性融資方式難以解決集團資金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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