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稅務部門出臺了壹系列針對小微企業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那麽小微企業如何能享受到這些稅收優惠呢?小微企業最新優惠政策有哪些?需要滿足什麽條件呢?對相關規定進行了梳理。
問: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最新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2021年4月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公告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問:財稅〔2019〕13號對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如何規定的?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問: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答: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問:小微企業增值稅最新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2021年3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公告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