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由買方支付)
按照國家規定,出售房屋,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都要向國家繳納契稅。住宅用房,按總房價的1%-3%繳納契稅,具體比例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買時間、購買單價、購買面積、是否進行1次購買等因素確定。非住宅房屋按計稅參考價的3%繳納。
根據《關於自2010、10、1起實施契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壹個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減半征收契稅。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少套住房家庭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
壹般情況下,購買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稅率為1%,90-144平方米為1.5%,144平方米為3%。第二次購買是3%,不分地區。
2.營業稅(由買方支付)
本次營業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銷售營業稅組成,稅率為5.6%。
個人購買5年以上(含5年)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3.個人稅(由買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1%(或1.5%,3%)。我市個人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不動產1.5%,拍賣不動產3%。
對個人轉讓住房自用5年以上,家庭人數少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雙方各0.05%)
印花稅是對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產權轉移文件、營業賬簿、權利、執照及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文件征收的壹種稅費。
對於購房者,印花稅的稅率為0.05%,即購房者的應納稅額為應納稅額×0.05%,印花稅由納稅人自行繳納。
個人出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二次過戶登記只收取買方0.05%的印花稅。
5.土地增值稅
個人轉讓非住宅不動產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記核收,其他由納稅人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或辦理核定手續後由登記核收。
個人住房銷售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核定征收方式: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標準為商鋪、寫字樓、酒店10%,其他非住宅5%。
6.註冊費
其收費標準分為住房和非住房個人住房登記費各80元;非房屋的房屋登記費為每套550元。房屋登記費標準包括房產證工本費和土地使用權證工本費。
7、房地產交易手續費
新建商品房交易費用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由出讓人承擔。
經濟適用房房產交易手續費減半,由買方承擔。
其他情況,房產交易手續費按6元/平方米收取,雙方各承擔50%。
8.傭金
銷售價格*3%,雙方各付壹半。
9、貼花:5元/套。
如果買房時需要按揭,還會產生以下費用:
10,評估費
評估價格低於654.38+0萬的部分按評估結果的0.5%收取,高於部分按0.25%收取。
11,抵押登記費
個人住房登記費每套80元;非房屋的房屋登記費為每套550元。
12,委托公證費
如果房子需要公證,那麽就要交壹定比例的公證費。公證費的標準壹般是300元/兩份公證書,每增加壹份收取20元。
如果建築物需要贖回,將產生以下費用:
13,止贖擔保費
成本計算-業主欠款×1%。期限3個月,低收費2000元。龍崗區、寶安區、光明新區、龍華新區、坪山新區、大鵬新區設立手續費300元。
14,止贖罰息
不同的銀行收費方式不同,壹般是欠款金額的0.5%。
15,回贖短期貸款利息
壹般1月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額×1。
如果買賣雙方涉及外交事務,將產生以下費用:
16,買賣合同公證費
公證機關向外方收取和代收的標準:
轉讓價格×0.003%(轉讓價格× 0.0025+250 (50萬轉讓價格× 0.002+2750 (5,000,000))轉讓方式有三種。
1.通過繼承轉移
200元公證費,280元註冊費,共計480元。
2.贈與轉讓
1050元公證費(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280元註冊費,
契稅10500元,合計11830。
3.通過買賣轉移所有權
如果房子買了5年以上再賣,沒有營業稅,契稅1%(首次購買)3500元,個人所得稅(35-25)* 20% = 20000元,交易手續費420元,登記費80元,合計24000元。
賣方應支付的費用:
1.交易費用:自今年3月1起,交易費用由原來的壹套改為每平米計算,即每平米5元,賣方承擔50%的費用。
2.合同印花稅: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05%,賣方承擔50%。
3.契稅:按照房屋實際交易金額的0.75%計算,買賣雙方約定可由壹方承擔。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壹般由買方承擔,但不排除賣方的可能。
4.中介費: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5-2.5%,賣方壹般支付2.5%。
5.轉讓費:每套50元。
第三,轉讓費的計算
買方應支付的費用:
1.交易費用:自今年3月1起,交易費用由原來的壹套改為按每平方米計算,即5元每平方米由買方承擔50%的費用。
2.合同印花稅: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05%,買受人承擔50%。
3.契稅:按照房屋實際交易金額的0.75%計算,可以由買賣雙方約定由壹方承擔,實際操作過程中壹般由買方承擔。
4.權證印花稅:每份5元。
5.登記費:房屋屬於個人產權的,每套100元;房屋屬於其他產權的,每件收取200元。
6.中介費: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5-2.5%,買方壹般支付1%。
7.轉讓費:每套50元。
8.維修基金:根據所購房屋的實際情況計算。
9.其他相關費用:涉及房屋鑒定、咨詢的,收取評估費、咨詢費,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條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地方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稅收征收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管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按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和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