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民辦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

民辦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

私立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如下:

壹、招生原則

1.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分區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原則,在批準的招生計劃和規定的招生範圍內招生。

2.家庭優先的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分配堅持“戶籍和實際居住地優先”的原則,確保本地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都能就近或相對就近就讀公辦學校,保障異地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3.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實施“陽光招生”,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宣傳引導和信息公開,公平公正執行招生政策,規範程序,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組織

1.成立招生工作小組。

成立惠陽區2022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教育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公安分局、區人社局、區房產服務中心、區自然資源局、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社保局、區文明工作事務中心、團委及各鎮街分管領導組成。

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負責招生工作的統籌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辦公室主任是區教育局分管領導,副主任是區教育局教育股負責人。

2.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

區教育局:制定招生計劃和方案,統籌規劃,組織指導全區招生工作;負責申請積分入學的農民工隨遷子女初審結果審核、積分結果公示、學位統籌安排等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核實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的相關信息。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審核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的財產權。

區房產服務中心、鎮街房管所:負責審核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的房屋租賃備案。

區社保分局、區稅務局:負責依法審核外來務工人員在我區參加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繳納、企業納稅情況。

區人社局:負責審查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核實異地務工人員營業執照登記信息。

區文明辦、團委:負責審核異地農民工在我區參加誌願者活動受到區級以上表彰的相關證明材料。

鎮街:負責協調轄區內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積分入學申請材料,配合相關部門確認異地務工人員獲得區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的相關證明材料。

各鎮街要相應成立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統籌協調、實施和管理。招生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本鎮街道中心小學。

  • 上一篇:梅列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
  • 下一篇: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