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
繳費內容:
1、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
2、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各類應稅合同、憑證,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當繳納印花稅;
4、對其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
5、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給予下列優惠: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3年免稅期滿後恢復征稅(3年免稅期滿後恢復征稅);
6、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民辦非盈利學校收入免企業所得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第五條規定:"除《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國務院關於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及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實施的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壹律廢止.各地區、各部門壹律不得越權制定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第壹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r《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所稱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r根據上述規定,新稅法下,不論民辦還是公辦學校,均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取得的收入能否作為免稅收入,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3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判斷,而財稅〔2009〕122號文件中並未將學費作為免稅收入.
在開始筆者進行分析時我們就很容易得知;民營醫院是否繳納所得稅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並沒有相關法律說醫院不是所得稅的納稅人,而且對於學校收取的學費,雖然學校不是盈利性場所,可是財稅規定裏依舊對學費按規章收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