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領購和開具普通發票,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如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等稅法規定的商業活動(餐飲、娛樂除外),可以申請代開發票:
1.納稅人雖已領購發票,但臨時取得的業務收入超出領購發票範圍或者超出領購發票開具限額的,需要開具發票。
2.發票已被稅務機關依法收繳或停止發售發票的納稅人,需要開具發票取得營業收入。
3.來本地區臨時從事經營活動的跨區(市)縣,原則上應向經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開具發票。如果業務量小,開票頻率低,可以申請代開發票。
此外,對於正在辦理稅務登記,或者本應辦理稅務登記的,經處理後,稅務機關將對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止發生的經營收入開具發票;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農村攤販)需要開具臨時收入發票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以代開發票。
開發票需要哪些資料?
1.發票核定數量增加申請表、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涉稅申請書、空白印章。
2.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3)、申請書、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企業身份證、財務身份證、財務會計證。
3.納稅人稅務登記申請表和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1)。
4.增值稅小規模企業申報審批表(2份)、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
5.企業關於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的通知、公司用白紙蓋章、涉稅鑒證單、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2張)、查賬申請書、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財務身份證、財務會計證。
哪些納稅人可以申請代開發票?發票被稅務機關依法收繳或停售的納稅人、業務量小、開票頻率低的納稅人、正在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是哪些人?歡迎留言。希望大家壹起學習,壹起進步。謝謝妳。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