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壹)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三)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第十四條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
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的號碼;
(二)住所、經營地點;
(三)登記類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產經營方式;
(六)生產經營範圍;
(七)註冊資金(資本)、投資總額;
(八)生產經營期限;
(九)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
(十)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稅務登記證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稅務登記證的辦理流程如下:
(1)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然後帶著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業主身份證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註冊資本評估報告,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
(2)填寫稅務登記申請表,並繳納登記證工本費(有的地區規定免繳).
(3)納稅人應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記.
(4)逾期辦理的會被罰款,稅法上規定是2000塊錢以下罰款.所以盡快去辦理.
(5)辦理稅務登記受理後,主動聯系稅務管理人員.
稅務登記範圍:
①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
②非從事生產經營但依照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
③扣繳義務人: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國家機關除外),應當辦理扣繳稅款登記.享受減免稅待遇的納稅人需要辦理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