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然後帶著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業主身份證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註冊資本評估報告,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
2、填寫稅務登記申請表,並繳納登記證工本費(有的地區規定免繳)。如果是服務業、建築業、飲食業等繳納營業稅的業戶,要到地稅務局辦理:如果是繳納增值稅的業戶,要到國稅務局辦理
3、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4、辦理稅務登記受理後,主動聯系稅務管理人員。
稅務登記範圍如下: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
2、非從事生產經營但依照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
3、扣繳義務人: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國家機關除外),應當辦理扣繳稅款登記。享受減免稅待遇的納稅人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綜上所述,稅務登記證辦理流程是,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再者就拿到相關的證件到稅務局進行辦理稅務登記;同時再填寫稅務登記的申請表並繳納相關的稅費;只要獲得受理,那麽稅務登記證就算是辦理成功。
法律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壹條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壹)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三)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