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識別號不是納稅人代碼。
納稅人代碼由行政區域代碼+企業代碼證號組成,個人納稅人代碼為法人身份證號。
納稅人識別號是進入稅務登記時生成的機器序列號。壹般來說,去註冊地稅務機關辦理事項不需要出示稅務登記證時,對方留下的代碼就是納稅人代碼。去註冊地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時,對方使用的代碼是納稅人識別號。
國稅函[2006]820號:納稅人識別號原則上為無意義代碼。已取得技術監督局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納稅人,納稅人識別號采用6位行政區劃代碼加技術監督局9位組織機構代碼。
引用6位行政區劃代碼的目的是為了方便首次賦碼,防止出現重碼,確保納稅人獲得全國唯壹的納稅人識別號,不具有任何語義。
擴展數據:
納稅人識別號原則上是無意義的代碼。已取得技術監督局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納稅人,納稅人識別號采用6位行政區劃代碼加技術監督局9位組織機構代碼。
引用6位行政區劃代碼的目的是為了方便首次賦碼,防止出現重碼,確保納稅人獲得全國唯壹的納稅人識別號,不具有任何語義。
新開發的軟件不得單獨引用納稅人識別號前六位的區劃代碼。如果稅務總局開發的現有軟件使用納稅人識別號前六位的區劃代碼,稅務總局將提出統壹的解決方案。
納稅人識別號是納稅人數據和信息內外交換的基礎,應當保持不變。現有納稅人識別號不需要隨著國家行政區劃代碼的調整而調整。
對於同壹稅務機關,如果區域內不同時期的行政區劃代碼不同,則所轄納稅人的納稅人識別號前六位可能有不同的區劃代碼。新設立的企業可以使用新的行政區劃代碼。
另外,有些企業因為是國稅局和地稅局的* * *托管人,可能會有兩個識別號。針對這種情況,文件規定,國稅局、地稅局* * *托管人有兩個納稅人識別號的,其納稅人識別號的前六位代碼可以由當地國稅局、地稅局協商確定。
對於今後數據信息采集的數據排序方式,文件也明確規定,今後將使用主管稅務機關的識別號作為數據排序的識別代碼,因此文件要求稅務機關引導納稅人正確填寫主管稅務機關的代碼,納稅人也要註意正確填寫自己主管稅務機關的代碼。
百度百科-納稅人識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