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的期限是多久?
不同稅種的納稅期限有不同的規定。我國確定各稅種具體的納稅申報期限壹般為:
1、企業所得稅。納稅期限為“月”、“季”的,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月後15日”、“季後15日”;全年匯繳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年度終了後45日(各地壹般予以延長)”。
2、個人所得稅。
(1)定期定額賬戶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期限為“月”,簡化征收期限為“季度”和“半年”;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月後10天”、“季度後10天”和“半年後10天”;
(2)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期限為“月”,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月後7日”;
(3)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的應納稅期為“年”,申報期和繳納期為“年後30日”;納稅人在壹年內多次取得承包經營或租賃經營所得的,納稅期限為“次”,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7天”;
(4)從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納稅期限為“年”,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年後30日”。
3、資源稅。納稅期限為“月”,申報和繳納期限為“月後10日”。根據稅法,納稅期限還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納稅人壹般按月申報。
4、房產稅。
(1)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納稅期限為“月”,申報和繳納期限為“月後10天”;
(2)企業和其他單位的納稅期限為“季度”和“半年”,申報和繳納期限分別為“季度後20天”、“5月20日”和“11月20日”;
(3)個人納稅期限為“季度”、“半年”和“年”,申報和繳納期限分別為“季度後20天”、“5月20日、11月20日”和“7月20日”。
5、印花稅。印花稅納稅期限為“次”,匯總繳納的也可按“月”,申報和繳納期限為“月後10日”。
6、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為“月”、“季”,申報和繳納期限為“月後7日”、“季後7日”。
7、車船使用稅。納稅期限為“年初”,申報和支付期限為“年初三個月”,新車或補充車的納稅期限為“次”。
8、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參照營業稅有關規定。
9、土地使用稅參照房產稅有關規定。
納稅人必須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前申報繳納各項稅款。國家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和納稅期限最後壹日的法定節假日(法定節假日是指元旦、春節、五壹、國慶、周六、周日等),可以順延壹天。法定節假日超過3天的,可以按實際天數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