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我縣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
二、補貼標準
在我縣以下區域(沿江南大道以東,昌南大道以南,昌東大道、總幹渠以西,南外環、滬昆鐵路以北)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屬首次購買的,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屬改善型的,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南昌縣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體,且子女未滿18周歲(截止2022年5月31日)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補貼。上述補貼在繳清契稅後享受,不重復享受,只可按最高標準享受壹次。我縣其他區域按50%標準補貼。
三、補貼程序
1.申請。
(1)首次購買的需提供材料(300元/平方米補貼標準):家庭購房補貼申請表;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首套房證明;購房人開戶銀行、卡號信息;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改善性的需提供材料(200元/平方米補貼標準):家庭購房補貼申請表;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購房人開戶銀行、卡號信息;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二孩、三孩家庭需提供材料(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補貼標準):家庭購房補貼申請表;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購房人開戶銀行、卡號信息;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上材料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收集。
2.受理。縣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6月份受理壹次,以後每2個月受理壹次房地產開發企業家庭購房補貼申請材料。(受理時間:受理月的20日至月底,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3.審核。縣住房保障中心對家庭購房補貼資格、享受類別進行審核,縣稅務局對契稅完稅情況進行審核,縣不動產對首次購房資格進行審核,確定享受類別、補貼金額,並制定購房補貼發放表。
4.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將家庭購房補貼發放表在縣住房保障中心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公示7天。
5.發放。審核公示無異議後,縣住房保障中心將家庭購房補貼發放表報縣政府審批,縣財政局按縣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家庭購房補貼發放表撥付補貼資金至縣住房保障中心開設的家庭購房補貼銀行賬戶,銀行按照購房人提供的銀行卡號,將家庭購房補貼資金發放給補貼申請人。
法律依據
《購房補貼實施細則》第三條購房的補貼比例是指:
(1)、農民在市城區購買商品住房,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後,給予15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農民在市城區購買商業用房的,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後,可享受契稅總額50%的補貼。
(2)、除農民外的其他人員,購買(拆遷安置)商品住房或商業用房,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後,可受契稅總額50%的補貼。
(3)、對賣舊房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後,可享受契稅總額100%的補貼。
(4)、同壹家庭(夫妻雙方及未滿18周歲的子女)重復購買有退房歷史的同壹套商品房,不享受購房補貼;2016年度的網簽合同去除或增加***有人以及網簽合同條款內容變更的可按照相應政策享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