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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開始繳費

壹年壹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啟動繳費了,今年仍然是從10月1日起進行繳費,不過相比此前通過銀行代繳費,今年新增了多種自助繳費方式,大大方便了參保居民繳費。目前繳費標準也正式出爐——連續參保繳費人員,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標準暫按2019年標準執行,每人250元。2019年已按220元標準繳納個人參保費用的,差額30元部分,在繳納2020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費用時壹並補繳。

繳費標準:連續參保繳費人員需繳280元

南昌市2020 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對象為:具有本市城鄉戶籍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外來經商和務工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居住壹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市轄區內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等。

連續參保繳費人員,2020 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標準暫按2019 年標準執行,每人250 元。2019 年已按220 元標準繳納個人參保費用的,差額30 元部分,在繳納2020 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費用時壹並補繳。首次參保或中斷參保繳費人員,續保時應自2016 年參保年度起補繳個人應繳未繳的參保費用,補繳後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具體繳費標準如下:2019 年已參保繳費的,繳費標準為補繳2019 年個人少繳30 元,2020 年繳費250 元,應繳費金額為280 元。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已繳費,2019 年應保而未參保繳費的,補繳2018 年個人少繳的40 元,補繳2019 年繳費250 元,2020 年繳費250 元,應繳費金額為540 元。2016 年、2017 年已繳費,2018 年、2019 年(2 年)應保而未參保繳費的,補繳2017 年個人少繳的30 元,補繳歷年個人繳費2018 年220 元、2019 年250 元、2020 年250 元,應繳費金額750 元。2016 年已繳費、2017 年、2018 年、2019 年(3 年)應保而未參保繳費的,補繳2016 年個人少繳的30 元,補繳歷年個人繳費2017 年180 元、2018 年220 元、2019 年250 元、2020 年250 元,應繳費金額930 元。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4 年)應保而未參保繳費的,補繳歷年個人繳費2016 年150 元、2017 年180 元、2018 年220 元、2019 年250 元、2020 年250 元,應繳費金額1050 元。

特別需要註意的是,2019 年未正常繳費人員(包括中斷、欠費人員),10 月1 日後,需參保人到參保所在縣(區)醫保經辦機構,由醫保業務人員手工核定費用後,傳遞給稅務部門進行繳納。

繳費方式:新增多種自助繳費方式

在繳費方式上,今年新增了多種自助繳費,具體繳費方式如下:可通過村(居)委會,由村(居)委會指定的經辦人通過收取現金、微信、支付寶等方式代征代繳;可持身份證到商業銀行櫃面查詢,選擇繳納現金、刷卡或使用微信、支付寶等方式繳費。開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功能的商業銀行有:農商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建設銀行、江西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贛州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上饒銀行、九江銀行及其網點;可通過" 江西省稅務局" 微信公眾號、江西省電子稅務局(PC 端、APP)、贛服通等互聯網渠道,選擇微信、支付寶、銀行協議扣款等方式繳費;可通過農業銀行(微信公眾號、微信二維碼、微信小程序、掌上銀行、微信支付生活繳費頻道)和農商銀行(網上銀行、掌上銀行),選擇微信、支付寶、銀行協議扣款等方式繳費;可到各辦稅服務廳(室),通過微信二維碼、自助辦稅終端或繳費窗口,選擇繳納現金、刷卡、微信、支付寶、銀行協議扣款等方式繳費;如屬於新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人員,請先到戶籍所在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與社保卡發卡銀行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登記成功後再選擇上述多元繳費方式繳費。

特殊參保政策:政府補助對象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全額補助

新生兒參保方面,新生兒出生之日起視同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憑出生證明和戶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後6 個月之內辦理參保手續,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含大病保險待遇)。新生兒按規定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後,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保險待遇。

政府補助對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重度殘疾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人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和60 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已失業又未納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14 類退役士兵、重點優撫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鎮" 三無" 對象、孤兒、家庭整體參保的70 周歲以上( 含70 周歲) 老年人以及其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符合規定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全額補助。

存在特殊情況(流動人員子女、退伍軍人、大學生畢業返鄉人員、新遷入人員、出國人員回國、勞改服刑期滿人員等)的城鄉居民符合政策規定的,需在3 個月內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並按當年個人繳費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自參保繳費的次日起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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