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行業支持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餐飲、住宿、批零、文娛、會展、交通、物流及外貿等中小微企業,特別是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重點文化和旅遊企業,納入省市政策扶持推薦名錄。
對與疫情防控工作相關的科技型企業申請"寧創貸"給予優先審核加快辦理。
在疫情期間,組織開展 20 場網絡招聘會,根據企業需求,開展定向招聘服務。
優先受理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穩崗返還補貼的申請,設立補貼申報綠色通道,開展"網上服務""自助服務""幫辦代辦服務",及時兌現優惠政策。
對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指導企業與職工集體協商,采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
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新吸納城鎮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轉崗職工等群體,根據企業需求開展針對性培訓。
支持企業防疫
對承擔防疫保供任務的企業物流車快速出具防疫指揮部函件或禁區臨時通行證。
對積極協助政府參與疫情防控的企業,特別是捐贈捐款企業,實行政府部門與企業的點對點服務,建立褒獎機制,並重點爭取上級專項政策扶持。
設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組建律師公益服務團,對企業在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勞動用工、合同糾紛、醫患糾紛、公益捐贈等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和專業指引,穩定企業用工。
幫扶企業復工
根據企業類型,推行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錯峰復工方案。落實市政府關於復工"當天申請、當天核準"要求,確保申請復工企業人員健康、防控措施、防控物資、安全生產"四到位"。
加大金融扶持
鼓勵各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給予各類支持,開辟審批綠色通道,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提供優質金融服務。整理各金融機構針對疫情創新的特色金融產品定向投放企業。
發揮江蘇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作用,實現疫情期間企業需求端與金融供給端的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協助企業快速辦理市企業轉貸互助基金業務,解決中小微企業轉貸難題。
針對與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相關的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辟綠色服務通道,安排專項擔保額度。
設立秦淮區商貿、外資企業防疫發展資金互助聯盟,協調合作銀行開展無還本續貸,優先安排特別扶持資金或貸款。
降低房租成本
對承租區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直接受疫情影響的經營主體(對於園區或載體,指最終的實際承租人),免收 1 個月房租、減半收取 2 個月房租。
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文化產業園區等各類載體,優先支持各類政策申報。
完善稅務服務
推行稅費業務"不見面"、"線上辦"和"郵遞辦",對確需現場辦理的涉稅事項,開設辦稅繳費場所應急服務窗口和預約服務,在指定的應急服務窗口分時分批錯峰辦理。
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準予延期申報。
對因受疫情影響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納稅人,報上級稅務機關批準,準予不超過 3 個月延期繳納稅款。
優化財政支持
對年銷售額 500 萬元及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其對區級留成的稅收貢獻額給予補助;中小微企業疫情期間就近采購技改設備補助比例由 10% 提高到 15%;對涉及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根據其研發投入實際,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的研發獎補。執行期限為 2020 年 2-4 月。
拓展政務服務
深入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預約辦",推行"不見面審批"相關工作。
對申請新開辦或增加疫情防控物資銷售的藥店、器械零售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優先加快予以辦理。
對新設與疫情防治直接相關的重點項目,可先行推進建設和生產,待疫情結束後補辦環評、能評等相關手續。
對區級以上重大項目,在防疫期間辦理施工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制"。
對已發城市綠地占用許可的項目,受疫情影響未完成施工的,許可期限順延並免收相關費用。
繼續減壓開支
全區黨政機關在年初壹般性支出已壓縮 10% 的基礎上,公用經費定額再壓減 10%;公務接待等預算壓減 10%;辦公用房除危房外不得新增改造修繕支出;在年度執行中不得追加壹般性支出預算。通過黨政機關壓縮開支,全力支持中小微企業穩定發展。
建立掛包制度
實行區領導、機關幹部掛包中小微企業制度,走訪企業,對中小微企業發展面臨的困難和需求給予相應指導、爭取政策扶持,最大限度解決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