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稅務專碩學費24000元/生學年;南開大學獎學金***六檔從國家獎學金20000元/人到優秀新生獎學金3000元/人不等;獎學金評審條件需要符合南開大學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章程相關規定。
2016年南開大學研究生學費標準及獎助政策
經天津市有關部門批準,現將南開大學2016級全日制研究生學費繳納標準公布如下:
壹、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學費繳納標準為10000元/生學年。
二、碩士研究生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繳納標準為8000元/生學年。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繳納標準請見下表:
南開大學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章程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進壹步深化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鼓勵研究生在學期間勤奮學習、刻苦鉆研、銳意創新、全面發展,努力成為具有“公能”素質的拔尖創新人才,學校設立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為做好優秀獎學金評審和管理工作,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優秀獎學金由學校統籌中央財政撥款、學校專項資金、單位或個人捐贈設立,用於獎勵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就讀的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學校建立專項賬戶列支,黨委研究生工作部負責具體管理。
第二章?評審條件第三條?優秀獎學金的申請者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5.“公能”兼備,全面發展。
第四條?研究生出現以下任壹情況,不得參加當年優秀獎學金的評審:
1.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處分的;
2.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3.參評學年在科研或實驗中違反工作程序,造成重大損失的;
4.參評學年課程考試有不及格的;
5.參評學年學籍狀態處於休學、保留學籍的;
6.其他被認定不得參評的。
第三章?獎學金管理原則第五條?優秀獎學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財務制度進行管理,遵循安全、守法、高效原則,保證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條?優秀獎學金的會計資料應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弄虛作假。
第五章?獎學金種類、申報條件及獎勵額度?第九條?研究生優秀獎學金類別如下:
(壹)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獎勵標準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碩士研究生20000元/人。
(二)特等獎學金,由學校出資設立,獎勵標準10000元/人,獲獎者同時被授予“南開十傑”榮譽稱號。特等獎學金可與其他獎學金兼得(榮譽兼得且獎金兼得)。
(三)壹等獎學金,由學校出資設立,獎勵標準為博士研究生15000元/人,碩士研究生8000元/人。
(四)二等獎學金,由學校出資設立,獎勵標準為博士研究生7500元/人,碩士研究生5000元/人。
(五)社會捐贈獎學金,由單位或個人捐資設立,是根據捐贈方的要求設立的用於獎勵研究生個人或集體的獎學金。
(六)優秀新生獎學金,由學校出資設立,用於獎勵推免入學的碩士研究生新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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