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的規定,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請稅務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二、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商務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2009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名單的通知》(發改高技〔2009〕3357號)規定:“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頒布的《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幹政策》,鼓勵並推動骨幹重點軟件企業加快發展,根據《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發改高技〔2005〕2669號),經研究,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審核認定了2009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名單附後),現予以公布。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的規定,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當年未享受低於10%的稅率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請稅務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商務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布2010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名單的通知》(發改高技〔2011〕342號)規定:“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頒布的《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幹政策》,鼓勵並推動重點軟件企業加快發展,根據《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發改高技〔2005〕2669號),經研究,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審核認定了2010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名單附後),現予以公布。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的規定,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當年未享受低於10%的稅率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請稅務部門認真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