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年終獎按月單獨納稅?壹般來說,年終獎單獨征稅,可以大大減少納稅人的稅式支出。適用哪種方法計算稅額小,需要具體計算分析。按月單獨計算年終獎意味著什麽?
年終獎按月單獨納稅意味著什麽?1個人所得稅年終獎單獨征稅:個人取得的年終獎收入除以12個月,按照按月折算的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所得稅。選擇這種稅收方式,其實是壹種稅收優惠政策。對於普通工薪階層來說,選擇這種納稅方式壹般會少繳稅。
目前,年終獎金稅有兩種計算方式。壹種是單獨計稅,即將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單獨計稅。這種計稅方法是壹種稅收優惠政策。對於普通工薪族來說,如果年薪遠高於年終獎,選擇這種計稅方式壹般會少繳稅。
1,稅款另算
取得年終獎的個人可以選擇不將年終獎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將個人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按月折算到綜合所得稅率表中計算所得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2、納入綜合所得稅按年計算。
對居民個人取得的年度壹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將年度壹次性獎金並入當年綜合所得,按年計稅,即年度壹次性獎金和居民個人月工資壹並繳納,個人所得稅采用累計扣繳法計算。
註意,關於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不同的計稅方式,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金額也不同。
年終獎按月單獨納稅意味著什麽?2壹般來說,年終獎單獨征稅,可以大大減少納稅人的個稅支出。因為按照新個稅法,壹個納稅年度只有6萬元的免征額,如果年終獎和工資合並納稅,就會占用免征額,既擴大了稅基,又提高了適用稅率。
但對於剛剛跨過個稅起征點(5000元/月或60000元/年)的工薪族來說,年終獎可能會並入當年的工資收入,在扣除基本扣除(5000元/月)、專項扣除(五險壹金等)後,),專項附加扣除等。,可能根本不需要交稅或者只需要交很少的稅。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年終獎單獨征稅,會產生應納稅額或者增加稅負。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單獨計算年終獎的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例如
居民李明於5438年6月+2020年2月從單位領取年度績效獎金48000元,其2020年年薪為120000元。不考慮三險壹金,沒有其他收入,專項附加扣除12000元。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和繳納?
1,如果選擇年度壹次性獎金48000元,單獨計算: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48000÷12 = 4000元。
●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210。
●全年壹次性獎勵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48000×10%—210 = 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60000—12000)×10%—2520 = 2280(元)
●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2280=6870(元)
2.如果選擇每年壹次性獎勵48000元,2020年並入綜合所得計稅:
●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 = 7080(元)
提醒:由於每個人的工資薪金不同,適用哪種方法計算稅額小,需要具體計算分析。每個人都要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更適合自己的方法。
同時,大家要註意以下幾種情況!
1.在壹個納稅年度內,每個納稅人只能使用壹次這種計稅方法。
2.員工獲得的除全年壹次性獎金以外的所有獎金,如半年獎金、季度獎金、加班獎金、先進獎金、考勤獎金等。,應與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按月單獨征稅意味著什麽?3兩種計稅方法的區別。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後優惠政策銜接的通知》的規定,居民個人全年壹次性獎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所得稅計算征收方式的通知》的規定,在2021、12、31之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將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按照本通知所附的按月折算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分別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居民個人可以獲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今年獲得的年終獎有兩種征稅方式,分別征稅和合並征稅。到明年的收入,只有壹個辦法,合並納稅。
分開計稅和合並計稅適合不同的年終獎發放方式。
舉兩個例子:
A公司小王,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壹金及免征額後,應納稅所得額為654.38+0.5萬元,年終獎3萬元。按照分別計稅的方法,小王* * *需要繳納900元稅款,年終獎為29100元;按照合並計稅的方法,相當於從年終獎中扣除6000元,得到24000元。對於小王來說,兩種計稅方式下,年終獎為5100元。
B公司小李,扣除三險壹金,免賠額等。從他2020年的工資來看,有30000元的應稅收入和270000元的年終獎。如果單獨計算個稅,小李的年終獎要繳納52590元,900元中的工資要繳納53490元。如果合並納稅,* * *需要繳納稅款43080元。對於小李來說,兩種計稅方式的年收入差為10410元。
綜上,單獨征稅適用於工資高於年終獎的員工,合並征稅適用於年終獎較多的員工。
為什麽要全部計入綜合收益?
以前年終獎是分開納稅的,也就是說A和B的工資收入都壹樣,但是因為支付方式不同,所以要交不同的稅,這是不公平的。
比如兩人年納稅收入都是20萬元,但A的年終獎是654.38+萬元,其余工資是654.38+萬元;b沒有年終獎,都是工資收入。那麽按照現在的稅率,加上年終獎,a只需要繳納17270元的個稅,而B卻要繳納23080元的個稅。
此外,年終獎單獨征稅還有壹個“破檔”區間。這幾個區間,稅前獎金多,扣稅少。比如C的年終獎拿了12000元,交了360元稅後,得了11640元;丁拿到年終獎12300元,交了1050元拿到稅後11250元。丁最後也沒拿C多。
個稅改革後,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勞務收入將綜合計稅,避免類似月度波動帶來的稅負不公。但國家充分考慮了納稅人的需求,為政策從分別計稅轉向合並計稅設置了三年過渡期,這也有助於企業安排更加合理的薪酬發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