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按“年度壹次性獎金收入”單獨核算,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另壹種納入工資核算。
應納稅額=(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全年工資收入-6萬基本扣除基數-各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第壹,兩種算法下,實際領取獎金的差額。
年終獎與工資申報分開申報。全年綜合收入扣除社保和專項扣除後,低於96000元時,沒有區別,甚至工資更節稅。但當年綜合所得超過9.6萬,特別是個稅適用稅率提高時,單獨申報年壹次性所得的優勢會非常明顯。拿兩個案例給妳解釋壹下:
例1假設A公司員工劉月薪4000元(不含社保費用),2022年底獲得年終獎1,000元。用不同的方法計算劉申報的稅額。
1.無獎金工資的個人所得稅。
4000×12-60000
2.獎金並入工資計算個稅。
(4000×12+ 5000)- 60000?由於年收入仍低於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所以在達到起征點前仍不征稅。
3.獎金應單獨申報
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應申報個稅,稅率以全年收入除以12的商確定。案例中,平均每月獎金為416.67,適用第壹檔稅率。計算如下:
5000×3%-0=150
從以上案例來看,單獨進行年終獎申報,多交150元的稅比較合適,所以納入工資核算比較合適。所以,如果基本工資較低,加入年終獎後仍未達到起征點,適合將年終獎納入工資核算。
例2甲公司員工劉,月薪8100元(不含社保費用),2022年底獲得年終獎10000元。假設劉沒有任何附加扣稅。計算劉不同算法下的應納稅額。
1.無獎金工資的個人所得稅。
(8100×12— 60000)× 10% - 2520= 1200
2.獎金並入工資計算個稅。
(8100×12— 60000+10000)× 10% - 2520=3200
相對於沒有獎金時的個稅,相當於20000的獎金交了2000的稅。
3、獎金按“年度壹次性獎金收入”申報。
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單獨申報,稅率以全年收入除以12商確定。以上例為例,2萬元的年終獎平均每月為1,666.67元。根據年度壹次性獎金稅稅率表,適用3%的稅率。年終獎應繳納的稅款如下:
20000×3%-0=600元
與並入工資計算相比,年終獎少了1400元。可見,在年收入超過9.6萬的情況下,單單年終獎申報優勢明顯。
二、年終獎存在稅收“黑洞”
所謂個稅“黑洞”,是指壹定數額的年終獎,會發現年終獎數額高的員工,實際收到的年終獎會低於年終獎數額低的員工。對於員工來說,這個區域就像壹個黑洞,讓員工的錢“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例3 2022年底,A公司給小劉、小張兩位員工發放年終獎,小張獎金36000元。小劉稍微努力壹點,參加年終會計,年底獎金3.8萬。兩者都符合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納稅的標準,采用年終獎單獨申報的方式申報。
1,小張應繳納的稅款和實際領取的獎金金額。
壹次性年獎勵應納稅額= 36000×3% = 1.080元。
實際收入= 36000-1080 = 34920元。
2.小劉應繳納的稅款和實際領取的獎金數額。
壹次性年獎勵應納稅額= 38000×10%-210 = 3590元
實際收入= 38000-3590元= 34410元。
壹個稅收“黑洞”在這個時候出現了。很明顯,小劉比小張多付了2000元,而他實際得到的卻少於500元。
附:年終獎黑洞區間表
第三,避開年終獎的“黑洞”區
最簡單、最暴力、最無風險的規避方式就是減少年終獎。上述案例中,2000元年終獎直接被拒絕,為企業節省了2000元,可以為員工增加500元的收入。然而,這在實踐中很難做到。工會不懂會計的處理,企業也不想解釋。
通常的方法是將黑洞區域的獎金並入工資。但是有稅收風險。以上面為例。小劉的3.8萬年終獎,可以分為3.6萬年終獎和2000元工資分別發放。但是,工資表必須改變。如果工資單還是3.8萬元的年終獎,壹旦稅務被查,將面臨罰款和全面檢查。
四、年度壹次性獎金扣除經常遇到的問題
1.由於企業內部子公司變更,領取兩次年終獎後,可以用全年的壹次性獎金抵扣個稅嗎?
不可以,領取兩次年終獎後,可以按照單獨計稅預繳個人所得稅,最終匯算清繳時需要選擇以下:
(1)全部並入綜合所得合並計稅;
(2)選擇其中壹個進行分別征稅,另壹個進行綜合所得合並征稅;
(3)不能選擇兩稅合並而不並入綜合所得(即使同月繳納)
(4)壹部分獎金不能單獨計稅,另壹部分可以並入綜合所得合並計稅。
2.已經並入工資薪金的壹次性獎金可以調整單獨納稅嗎?
自己調整不了,需要聯系公司調整。公司做調整也很麻煩,所以如果年終獎多,最好提前告訴會計,單獨計稅。因為後期調整工作量太大太麻煩。
3.扣繳義務人申報的收入、扣除或納稅信息與本人實際情況不壹致怎麽辦?
聯系公司進行更改。但在實際業務中,變更聯系公司也有壹定難度,因為對賬涉及的內容太多。如果金額差距影響自己結算,可以要求企業賠償,壹般公司也會及時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