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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使用政策內容是什麽?

壹、農村土地使用政策內容是什麽?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縮小土地征收範圍,探索制定征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利益用地範圍,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政策解讀:國家為了公***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可是現實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利益為名征用農民 集體土地 ,卻將土地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建設等。而在對農民補償方面,國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加起來,不超過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按壹畝平均毛收入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才3萬元,可被征收後建成樓房,壹平米就要賣5000元! 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範圍途徑。 政策解讀:近些年,壹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壹部分靠“賣地”,可是土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壹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並入壹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之壹。把類似於村辦企業、工廠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並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改革完善 農村宅基地 制度,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 宅基地 ,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政策解讀:試點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則是壹戶壹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壹戶多宅或宅基地閑置,國家可能采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力”——征稅!超過標準、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稅!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原則上或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落實壹戶壹宅。而對於那些在城鎮落戶的農民,他們村裏的宅基地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河南省近日已經出臺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庫,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壹次性經濟補助。 綜上所述,農村的土地壹旦交付給農民使用就應該同時告知他們相關的政策規定限制,並且在日常的監督中規範他們使用的範圍,以免征收過程中因為政策沒有落實而導致糾紛的產生難以解決,尤其是關於土地使用改革的制度方面更加需要幫助老百姓進行政策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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