甌海積分入學名單如下:
壹、具體統籌分流情況:
1.甌海區郭溪第六小學從57.5分開始統籌分流到甌海區郭溪第七小學;
2.甌海區郭溪第三小學從46.2分開始統籌分流到甌海區郭溪第七小學;
3.甌海區婁橋河莊小學從59.7分開始統籌分流到甌海區婁橋第三小學;
4.甌海區郭溪燎原小學從69.25分開始統籌分流到甌海區郭溪第七小學;
5.甌海區婁橋第二小學從73.85分開始統籌分流到甌海區婁橋第三小學;
6.甌海區南白象新生小學從55.6分開始統籌分流到甌海區南白象第三小學;
7.南堡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南村校區(南村小學)從54.3分開始統籌分流到甌海區南白象第三小學等。
二、積分入學簡介:
積分入學,指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進壹步推動公***服務均等化。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等三部分組成。
積分入學運作模式和管理原則:
壹、運作模式:
由個人提出申請,鎮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統壹受理、審核、計分;各鎮區相關部門、機構負責對存在疑問的資料進行復審。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登錄市流管辦的網站實時查詢本人或他人的基本得分情況,進行監督;市流管辦受理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相關投訴;市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有投訴資料的審查。
二、管理原則:
總量控制、統籌兼顧、分類管理、分區排名。“總量控制”就是在人口、資源等的承載能力範圍內科學調控;“統籌兼顧”就是綜合考慮經濟能力、人員素質、社會管理、發展需求等指標,科學進行制度安排。
“分類管理”就是根據不同鎮區所能承載的流動人員入戶人數和可提供公辦教育資源情況,分配數額不等的入學入戶指標;“分區排名”就是以鎮區為單位,申請人根據積分高低,輪候享受入學入戶等相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