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公司違法的,且涉嫌詐騙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為人主觀具有詐騙故意,客觀上實施了詐騙行為,其行為導致受害人處分財產的,且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皮包公司的法人會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的具體如下:
1、如果皮包公司的法人本身有違法犯罪活動,會依法判刑入獄;如利用皮包公司詐騙,是按詐騙金額來處罰。
2、如果皮包公司的法人使用公司資金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返還公司財產、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因為法人具有獨立人格與獨立的財產,以其自身的財產來對外承擔責任,如果股東未出資到位的,需要在出資範圍內承擔責任,法人自身的財產無法承擔責任時,可以通過申請破產或者重組來處理,法人是必然需要承擔責任的。
皮包公司不註銷的後果如下:
1、被工商機關納入經營異常的名單;
2、被稅務機關納入稅務黑名單並追繳稅款;
3、對法定代表人註冊新公司,擔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監事等有影響。
綜上所述,皮包公司不是合法公司。皮包公司就是指沒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公司的所有證件、公章都是裝在皮包內隨身攜帶的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