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更稅務登記(前提是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企業名稱已變更);
二、已填開和未填開的發票(包括已向稅務機關購買或向稅務機關申請自行印制的發票)壹律上交稅務機關;
3.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購買或自行打印發票;
四、新的發票專用章可以先刻制,但必須與變更後的企業名稱相同;
五、雙方就壹方主體名稱的變更簽訂補充協議或變更名稱的壹方向另壹方作出書面說明。
壹、公司變更的提交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決定規定登記前變更登記事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相關批準文件);
4.需要簽訂涉及股權轉讓和交換的股權轉讓合同,需要新老股東簽字);
5.變更後股東為夫妻的,需要簽署夫妻財產分割證明。
二、公司變更登記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新法人簽字蓋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新法人簽字蓋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簽字蓋章);
4.股東會決議(簽字蓋章);
5.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6、變更登記審核表);
7.營業執照發放及備案表。
酌情提交以下文件:
1.產權證和免費使用證明(租賃協議);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變更)簽字蓋章;
3.股東出資信息表簽字蓋章(註冊資本、實收資本變更);
4.股權捐贈(轉讓)協議,需要直系親屬證明,否則需要繳稅;
5.關系證明;
6.變更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提交前置許可復印件;
7.變更涉及審批的,提交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書復印件(簽章);
8.新股東或發起人身份證復印件(股權轉讓)。
三。更改公司名稱所需的信息
1,新公司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2.營業執照原件;
3.公章;
4.法人身份證;
5.原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