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匯算清繳的納稅調整明細表,調增的金額上增加.
所得稅匯算清繳總的原則就是:通過比較資產負債表上列示的資產、負債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賬面價值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的計稅基礎,對於兩者之間的差額歸入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並在此基礎上確定每壹期間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調整的支出類項目
1.職工福利費.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實際發生的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作納稅調整處理,且為永久性業務核算.
2.工會經費.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4號)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業繳納的職工工會經費,要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3.職工教育經費.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此時產生時間性差異,應做納稅調增項目處理.
4.五險壹金.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五險壹金",準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1)非金融機構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機構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機構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息計算的數額的部分;(3)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券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超過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後年度扣除.債券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具體比例是:金融企業5:1,其他企業2:1.
6.業務招待費.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的0.5%.同時,要嚴格區分給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非法支出,對此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而應直接作納稅調整.特別註意國稅函[2010]79號第八條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賬務調整都是按查賬工作與錯賬期間在同壹個年度內進行的,如果是對以前月份錯賬的調整,還需將損益科目結轉至"本年利潤"賬戶;如果是對以前年度錯賬的調整,需將損益類科目結轉至"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以上就是企業年報要退稅怎樣調平的內容,家如果看完本文內容還想了解更多相關財務知識可以繼續關註本網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