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錄如下:
1、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2、壹般列支福利費,但是在某些稅局稅務問題中,年會聚餐的費用稅務上認為不屬於“福利費”不能稅前列支,就列招待費。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現金
銀行存款
公司的年會費用壹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場地租賃費
關於場地租賃,壹般讓對方開具會務費發票,記入會務費科目即可。
2、餐費
年會發生的餐費,和場地租賃費壹樣索取會務費發票入賬即可。但如果沒有相關發票,就要記入相關福利費。
擴展資料:
管理費用具體項目
1、公司經費
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董事會會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公司經費。
2、勞動保險費
指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藥費(包括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基金)、異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基金;待業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3、董事會會費
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4、其它費用
原稅法(2008年1月1日廢止)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直接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納稅人能提供真實有效憑證或資料,在下列限度內準予作為費用列支,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過銷售(營業)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該部分銷貨凈額的3‰。
現稅法規定:該實施條例中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