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協議約定,深圳市國稅部門定期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企業和個人的欠稅信息,包括納稅人名稱、識別號、法定代表人名稱、身份證號碼、生產經營地址、欠稅稅種、歷史欠稅金額和當期發生欠稅金額***8項信息;中國人民銀行將深圳市國稅局提供的數據接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以及深圳市信用協會信息發布平臺。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長張建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是國稅局與人民銀行首份征信數據互換協議,人民銀行將參照稅務機關提供的納稅人欠稅信息,評定企業及自然人信用等級和信貸資格、信貸幅度等,欠稅企業因其失信行為將在全國範圍內受到銀行信貸限制。
在征信數據交換簽字儀式後,深圳市國稅局副局長唐曉明說,這次深圳市首批被納入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欠稅信息有1851條,這批納稅人的欠稅金額合計達9653萬元,今後還將根據協議定期更新。他還表示,如果實踐效果良好,深圳市國稅局將陸續向人民銀行提供非正常戶、走逃戶、多次違法違章戶等納稅人負面信息,以及連續準期申報、連續無欠稅和連續無違章等納稅人正面信息。
據了解,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目前已采集了1116萬戶企業信息和6億自然人信息,其中490萬戶企業、6400萬人與金融機構有信貸往來。
據介紹,企業和個人的欠稅行為,擾亂了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增加了金融信貸業的風險成本。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長張建軍說,通過國稅、金融的跨系統、跨部門合作,將國稅欠稅信息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借助信貸杠桿強化國稅執法,聯合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有效地解決了信用市場參與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使失信者在覆蓋全國的信用體系監督下,壹地違法,全國寸步難行,又有效防範了銀行信貸風險,增強了金融業務的穩健性。
深圳市國稅局征管處處長陳壹龍說,將欠稅信息與信貸結合起來,提高了違法違章者的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