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評分在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為D級。
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進行計分考評,壹律定為D級:
1、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2、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3、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4、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5、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6、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7、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8、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9、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10、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擴展資料
納稅信用評價周期為壹個納稅年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不參加本期的評價:
1、納入納稅信用管理時間不滿壹個評價年度的;
2、本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的;
3、因涉嫌稅收違法被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
4、被審計、財政部門依法查出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正在依法處理,尚未辦結的;
5、已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尚未結案的;
6、其他不應參加本期評價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不能評為A級:
1、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2、上壹評價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的;
3、非正常原因壹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
4、不能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響其納稅信用評價:
1、由於稅務機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納稅人未能及時履行納稅義務的;
2、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運用錯誤以及明顯的筆誤造成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
3、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的情形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